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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部委:規范推進特色小鎮建設 嚴控房地產化傾向
人民網北京12月5日電 (孔海麗)近日,國家發展改革委與國土資源部、環境保護部、住房城鄉建設部聯合發布《關于規范推進特色小鎮和特色小城鎮建設的若干意見》(以下簡稱《意見》)。
《意見》指出,特色小鎮和小城鎮建設應厘清政府與市場邊界,以企業為建設主力軍,注重引入企業作為特色小鎮主要投資運營商,并強調嚴控房地產化傾向,防范“假小鎮真地產”項目。
《意見》為特色小鎮建設規定了五條基本原則,包括堅持創新探索,防止“新瓶裝舊酒”;堅持因地制宜,防止盲目發展、一哄而上,不搞政績考核;堅持產業建鎮,防止千鎮一面和房地產化;堅持以人為本,防止政績工程和形象工程。
《關于規范推進特色小鎮和特色小城鎮建設的若干意見》原文:
國家發展改革委 國土資源部
環境保護部 住房城鄉建設部
關于規范推進特色小鎮和特色小城鎮建設的若干意見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新疆生產建設兵團:
特色小鎮是在幾平方公里土地上集聚特色產業、生產生活生態空間相融合、不同于行政建制鎮和產業園區的創新創業平臺。特色小城鎮是擁有幾十平方公里以上土地和一定人口經濟規模、特色產業鮮明的行政建制鎮。近年來,各地區各有關部門認真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決策部署,積極穩妥推進特色小鎮和小城鎮建設,取得了一些進展,積累了一些經驗,涌現出一批產業特色鮮明、要素集聚、宜居宜業、富有活力的特色小鎮。但在推進過程中,也出現了概念不清、定位不準、急于求成、盲目發展以及市場化不足等問題,有些地區甚至存在政府債務風險加劇和房地產化的苗頭。為深入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領導同志重要批示指示精神,現就規范推進各地區特色小鎮和小城鎮建設提出以下意見。
一、 總體要求
(一)指導思想。深入學習貫徹黨的十九大精神,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堅持以人民為中心,堅持貫徹新發展理念,把特色小鎮和小城鎮建設作為供給側結構性改革的重要平臺,因地制宜、改革創新,發展產業特色鮮明、服務便捷高效、文化濃郁深厚、環境美麗宜人、體制機制靈活的特色小鎮和小城鎮,促進新型城鎮化建設和經濟轉型升級。
(二)基本原則。
堅持創新探索。創新工作思路、方法和機制,著力培育供給側小鎮經濟,努力走出一條特色鮮明、產城融合、惠及群眾的新路子,防止“新瓶裝舊酒”“穿新鞋走老路”。
堅持因地制宜。從各地區實際出發,遵循客觀規律,實事求是、量力而行、控制數量、提高質量,體現區域差異性,提倡形態多樣性,不搞區域平衡、產業平衡、數量要求和政績考核,防止盲目發展、一哄而上。
堅持產業建鎮。立足各地區要素稟賦和比較優勢,挖掘最有基礎、最具潛力、最能成長的特色產業,做精做強主導特色產業,打造具有核心競爭力和可持續發展特征的獨特產業生態,防止千鎮一面和房地產化。
堅持以人為本。圍繞人的城鎮化,統籌生產生活生態空間布局,提升服務功能、環境質量、文化內涵和發展品質,打造宜居宜業環境,提高人民獲得感和幸福感,防止政績工程和形象工程。
堅持市場主導。按照政府引導、企業主體、市場化運作的要求,創新建設模式、管理方式和服務手段,推動多元化主體同心同向、共建共享,發揮政府制定規劃政策、搭建發展平臺等作用,防止政府大包大攬和加劇債務風險。
編輯:李敏杰
關鍵詞:特色 小鎮 建設 產業 城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