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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國絲綢藝術風格的演變
原標題:流光溢彩:法國絲綢藝術風格的演變
17世紀后半葉開始,在路易十四的領導下,法國開始成為歐洲時尚潮流的風向標,法國絲綢則站在了時尚的最前沿。教會、皇室、新興資產階級等力量的興盛與交替也影響了不同時期的藝術表現形式,產生了不同的藝術風格。法國絲綢業成熟的設計師培養體系和技術革新也滿足了巴洛克、洛可可、怪異風、中國風、新古典主義、裝飾藝術等在絲綢上的表現。
獨幅印花絨 [法國] 19世紀 印花 (裝飾藝術)
巴洛克(Baroque)一詞,源于西班牙及葡萄牙語(Barrueci),有“俗麗凌亂”之意。這種藝術風格來自于意大利,大致流行于1600至1715年間的法國。在中央君主專制集權和宗教改革運動的背景下,教會和王室用巴洛克藝術來表現和宣揚王權神威,下達了大量的絲綢訂單用于凡爾賽宮等的室內裝飾。這些絲綢花紋較大,結構對稱,通常是在每個循環圖案中央有一個大團花紋紋樣,較多的是石榴花造型,垂直軸兩側裝飾有樹枝和葉子。色彩紅暗,沉著莊重。氣勢雄偉,強烈豪放。
18世紀之后,法國的絲綢生產和貿易在歐洲占據了主導地位。在遵循嚴格的設計標準之外,設計師們也更富創造性,從遠東或美洲新發現的土地和地點獲得靈感,異域風情的藝術風格涌現,不斷適應顧客的口味和對服裝和家具的新奇需求。
自然寫實主義是指在自然環境中對現實對象的描繪,風格特征為注重精確的細節,并將事物描繪成真實的樣子。其代表人物有讓·雷韋爾和菲力浦·德·拉薩爾等。前者發明了點染法,使得色彩的暈染漸變更加自然生動,他的代表性設計是將花卉和建筑等實景相結合,開啟了一個時代;后者發明了意匠紙,于1758年首創皮毛紋樣,并大量使用禽鳥于花卉圖案之中,獲得來自法國王室、俄羅斯、西班牙宮廷的大量訂單,成為法國絲綢行業最著名的設計師和絲綢商之一。
18世紀初期,新興資產階級崛起,他們帶來了新的思想文化和生活方式,以及新的藝術風格:洛可可。洛可可(Rococo)一詞,源于法語Rocaille,意為小石頭、小沙粒。裝飾要素以自然元素為主,具東方風格。在造型上以蜿蜒的曲線樣式為主,如C型、S型和渦旋狀曲線紋飾,組成貝殼紋、莨苕葉、藤蔓、花朵等紋樣,以不對稱形式構圖為主,創造一種富有動感的而又纖巧靈秀的裝飾紋樣,構圖飽滿繁密。顏色多輕快柔和,色彩明度較高,純度較低,非常淡雅,在白底上裝飾金色的曲線紋樣或在同色系底上裝飾淺色卷草紋樣都很流行。洛可可風格廣泛流行于18世紀中期的歐洲。
從18世紀中葉起,意大利、希臘和小亞細亞地區的龐貝古城和赫爾克萊姆等歷史遺跡的發掘在歐洲掀起了一股考古勘探的熱潮,同時,也喚起了人們對希臘羅馬等古典文化的興趣,在文藝思潮上形成了新古典主義。新古典主義倡導均衡理性的靜態美,注重古典式樣的寧靜對稱,題材上多用珠寶、花環、盾牌及古典風格的器具,成為18世紀末期到19世紀初法國絲綢的主流藝術風格。
19世紀起,法國的絲綢設計主要還是沿襲傳統的路子,但也有少量受到工藝美術運動和新藝術的影響。1925年,巴黎舉辦國際現代裝飾與工業藝術展,裝飾藝術正式在法國登場。無論是花卉、花果、器物等題材,其設計帶有明顯的裝飾風格,講究對稱、平衡、重復、排列、結構等要素,結合了現代風格與精細的做工和豐富的材料。在全盛時期,裝飾藝術代表著豪華、魅力、繁榮和對社會和技術進步的信心。
當今的法國,絲綢已不再是紡織和服裝生產的中心,但是絲綢在法國特別是里昂人民的心中,或是在時尚界,依然有著極為崇高的地位。少量絲綢的生產和設計,主要是圍繞法國一些著名的時尚和奢侈品牌開展。傳統的企業,繼續著傳統風格的復制和翻新,用于法國經典豪華的裝飾,新型的企業如愛瑪仕和LV等,則加大設計與文化的結合,生產為高端人群所用的服飾品。法國絲綢設計正沿著文化和歷史走向未來。
絲綢之路 絲巾 [法國] 印花
大斗篷 印經 [法國]
編輯:楊嵐
關鍵詞:法國 絲綢 裝飾 藝術風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