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要聞>沸點 沸點
女子丟失身份證 名下多了家公司個人信用受到影響
公司列入經營異常讓孫晴覺得非常困擾。“經營異常滿三年就要被列入黑名單了,那我的個人信用也受到了影響。”孫晴猜測,近一段時間自己申請貸款放貸速度變慢,以及信用卡申請中遇到的問題也與此有關。
為早日解決問題,同時在張家港相關部門的建議下,孫晴帶著仍在哺乳期的兒子和婆婆來到了北京。
“報警后,盧溝橋派出所的民警帶我們到公司注冊地去查看。”孫晴稱,在公司注冊地的招待所,民警詢問后發現并沒有這家公司,招待所一位女士稱也沒有名叫孫晴的人在招待所居住過。
孫晴對北青報記者稱,因公司注冊地在豐臺工商分局,所以民警建議孫晴到豐臺工商分局所在地的岳各莊派出所詢問。“我去了岳各莊派出所后,民警問我有沒有損失,我說現在還沒有,他們就讓我去工商局再問問。”
此后,孫晴來到豐臺工商分局,企業監督管理科一名工作人員答復孫晴稱,做法人變更登記撤銷需要先到司法機構做筆記鑒定。
11月9日,孫晴花費了3500元錢在長城司法鑒定所做了筆跡鑒定。“筆跡鑒定費是1500元,還有現場提取材料費2000元。”孫晴指著在工商局打印的公司變更資料上的名字,“很明顯這不是我的簽字,筆跡完全不一樣。”
筆跡鑒定結束后,孫晴已于11月10日到豐臺工商分局下屬的岳各莊工商所提交了一份舉報材料,舉報名下這家公司冒用身份信息辦理注冊登記。
接下來,孫晴還要等候20天左右才能拿到筆跡鑒定結果,隨后再將材料交給工商所,接著等待幾個月的時間,才有可能將公司法人恢復到變更前的名字。“最擔心的是這段時間這個公司會影響我其他公司以及個人信用,我一個人去取證非常麻煩,而且現在原來的身份證應該還在他們手里。”
變更公司法人信息
不需本人親自到場?
在孫晴提供的材料中,北青報記者看到,2016年10月18日,轉讓方戴素珍、黃孝光與受讓方“孫晴”、羅艷霞分別“簽署”了一份轉讓協議,稱“轉讓方同意將公司中的股權50萬元轉讓給受讓方,于2016年10月18日正式轉讓”,協議上有四人的簽名。
在新任職董事、經理、監事的身份證件復印件資料頁上,有兩張孫晴和羅艷霞的身份證正反面復印件,身份證號碼與孫晴目前持有的身份證號碼相同。
另有一張委托(指定)書,寫著“茲指定(委托)孫晴(代表或代理人姓名)向工商行政管理機關辦理公司的登記注冊(備案)手續”,上面也有“孫晴”的簽名。
11月10日,就孫晴反映的問題,北青報記者電話聯系了岳各莊工商所劉副所長,劉副所長稱已將后續辦理手續告知孫晴,后面仍需等待筆跡鑒定結果。結果出來后,后續要按照程序再進行處理,“還要涉及到有公示期,后面差不多還得有一段時間。”
劉副所長說,孫晴也可以選擇到法院起訴工商局,“這也是一種救濟途徑,有的時候可能撤銷登記更快一些。如果法院那邊判決工商局敗訴,這個登記是無效的,工商局拿到這個,也可以作為撤銷依據。但是法院那邊的調查取證環節,需要多長時間不太知道。”
事情發生后,孫晴也提出了質疑,盡管對方有身份證,但是在辦理公司變更時,不需要本人辦理也審核通過,工商部門在審核上是否存在漏洞?劉副所長稱,“這個不清楚,至少文書審核應該不會有漏洞。”劉副所長還表示,目前,涉及到法人變更事宜,均需要本人拿著身份證在APP上照相,“這個確實去年沒有,今年才有。”
此外,北青報記者試圖聯系公司登記電話號碼,但對方始終沒有回復。
身份證件丟失之后
無須登報聲明和掛失
就身份證被冒用涉及到的相關法律問題,北青報記者咨詢了京衡律師集團上海事務所余超律師。
余超介紹,根據《居民身份證法》的有關規定,公民丟失居民身份證后應當向常住戶口所在地派出所申報丟失補領。“辦理丟失補領證件的行為本身就告知了公安機關證件丟失的事實,不需要再辦理掛失和登報聲明,也沒有相關法律規定公民丟失居民身份證后必須這么做。”
余超稱,如果居民身份證丟失被他人冒用,冒用者及審查部門應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丟失證件者不用承擔任何責任,可以選擇向公安機關報案。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于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若干問題的規定(三)第二十九條規定,冒用他人名義出資并將該他人作為股東在登記機關登記的,冒名登記行為人應當承擔相應責任。
另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八十條之一“使用虛假身份證件、盜用身份證件罪”,在依照國家規定應當提供身份證明的活動中,使用偽造、變造的或者盜用他人的居民身份證、護照、社會保障卡、駕駛證等依法可以用于證明身份的證件,情節嚴重的,處拘役或者管制,并處或者單處罰金。
余超介紹,當事人向工商行政機關投訴,工商機關不處理的話,也可以提起行政訴訟,“另外也可以起訴公司要求賠償損失。”
余超解釋,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第一百九十八條規定:違反本法規定,虛報注冊資本、提交虛假材料或者采取其他欺詐手段隱瞞重要事實取得公司登記的,由公司登記機關責令改正,對虛報注冊資本的公司,處以虛報注冊資本金額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十五以下的罰款;對提交虛假材料或者采取其他欺詐手段隱瞞重要事實的公司,處以五萬元以上五十萬元以下的罰款;情節嚴重的,撤銷公司登記或者吊銷營業執照。
文/本報記者 郭琳琳
編輯:周佳佳
關鍵詞:丟失身份證 名下多了家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