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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鄉融合加速:資本進村忙,須套3個“箍”
古老厚重而又生生不息的鄉村,在歷史的變革中沉沉浮浮,閱盡滄桑。
經歷工業化、城市化、信息化的一波波沖擊,鄉村空心化、老齡化、邊緣化的社會焦慮日益深重。然而,山重水復,又見柳暗花明。當下有多路資本在高層決策的引領和市場需求的激勵下,跋山涉水紛紛進村,安營扎寨創業創新,在廣袤的原野上生發出萬千氣象。
鄉村敞開門戶,期盼的是革新,是再生,是復興。
資本進村推動現代鄉建
翻開報章,打開網絡,我們目睹著資本氣勢如虹的潮動——
工商資本進村:尤以房地產企業最為耀眼,在城市遭遇政府“史上最嚴”的宏觀調控之后,迅疾揮師轉向,推出各具特色的“小鎮計劃”:以碧桂園、時代地產為代表的科技型服務小鎮,以綠城、藍城為代表的農業小鎮,以華僑城為代表的文旅小鎮,以華夏幸福為代表的產業小鎮。許多特色小鎮的布局正是以鄉村為基地而展開。
文化資本進村:越來越多的藝術家、建筑師、設計師和文藝青年投身鄉村旅游發展,創建藝創小鎮,打造藝術家鄉居、博物館式民宿和景區化文化院落。一批批文化人抱持理想,深入鄉村,探索新型鄉村建設模式。
家庭資本進村:“市民下鄉”已在多地蔚然成風。武漢市政府大張旗鼓,正式頒布“市民下鄉”的紅頭文件,給了“黃金二十條”優惠政策,鼓勵能人回鄉、企業家下鄉、知識分子下鄉、市民下鄉,以租賃、合作方式利用農村空閑農房創業創意、休閑養老養生,促進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和農民增加財產性收入,加快新農村建設步伐。
從當年的資本下鄉耕耘田野發展現代農業,到當下的資本進村置業創業推進現代鄉建,我們依稀可見資本轉型的絲絲軌跡,也清晰可聞鄉村復興的腳步聲聲。
政府暖風勁吹,持續為資本進村推波助瀾、指引方向——
2016年底,國家旅游局和農業部聯合發布《關于組織開展國家現代農業莊園創建工作的通知》,計劃到2020年建成100個國家現代農業莊園。2017年中央“一號文件”首次提出,“支持有條件的鄉村建設以農民合作社為主要載體、讓農民充分參與和受益,集循環農業、創意農業、農事體驗于一體的田園綜合體”。2016年6月,住建部、國家發改委、財政部決定在全國范圍開展特色小鎮培育工作。2017年7月國務院發文,要求“加快建設農產品加工特色小鎮,實現產城融合發展”……
當然,資本的活力涌流,更深層的還是源自市場的巨大需求。
正在勃興中的鄉村旅游,為鄉村的復興注入了蓬勃的生機。中國社科院輿情調查實驗室發布的《中國鄉村旅游發展指數報告》指出,2016年是中國“大鄉村旅游時代”的元年。未來鄉村旅游熱還將持續10年以上,2025年將達近30億人次。各地還充分發揮鄉村鄉土資源富集優勢,利用“旅游+”、“生態+”等模式,實現農業文化旅游“三位一體”,生產生活生態同步改善,一二三產業深度融合。
于是,我們看到了鄉村原野豐饒的孕育和旺盛的生長:民宿,生態園,現代農莊,田園綜合體,農業特色小鎮,一簇簇,一片片,雨后春筍般破土而出。
喚醒資產,發現價值,重構格局
資本進村,不僅加速農業的轉型升級,而且將促進村莊自然形態文化肌理的修復,助推農民生活風貌發展方式的進步,撬動城鄉歷史格局治理結構的轉型。
土地,農民腳下沉寂的資產終于被改革喚醒。
土地是農民最重要的生產資料,也是農民最寶貴的經營資產。當年中央文件首提“創造條件讓更多群眾擁有財產性收入”,許許多多的城市居民聞風而動,捷足先登,在股市樓市中上演了一幕幕平民逆襲的財富故事。但是對收入分化中的農民而言,如何從土地的經營中品嘗到政策的獲得感,至今還是一個難解的問題。
改革不容遲滯。亟應明晰和保障農民財產權利,探索提高農民取得財產性收益的多種實現形式和有效途徑。
農地入市的改革已經開始破題:2014年底,集體經營性建設用地入市改革試點啟動,與國有土地同價同權,享有轉讓、出租、抵押等各項權能。
農村集體用地進入租賃市場已敲響開場鑼鼓:不僅村鎮集體土地可以直接成為租賃住房用地,而且村鎮集體經濟組織可以自行開發運營,也可以通過聯營、入股等方式建設運營集體租賃住房。
農村宅基地還權賦能也已提上改革日程:保障農戶宅基地用益物權,改革完善農村宅基地制度,慎重穩妥推進農民住房財產權抵押、擔保、轉讓,探索農民增加財產性收入渠道。根據我國現行法律法規,宅基地使用權只能在該集體經濟組織的成員間流轉。能否突破“紅線”,讓農村宅基地流轉有條件地向城里人或外來資本開放?贊同者有之:農村的土地等生產要素應當允許自由進入市場,與城市資本按照市場原則對接、合作。反對者亦有之:城里人自由到農村購買民宅,農民的居住權必將受到沖擊,農村宅基地也可能擴張失序。亦有專家提議,或可借鑒農村土地所有權、承包權、經營權三權分置方式,使市民下鄉租賃農房有法可依,有規可治。
鄉村,長期貶抑的價值被重新發現。
在綠水青山的描畫中,在鄉土文化的重建中,一處處鄉村洗卻滿面塵灰,煥發美麗容顏。豐富的資源被展示,沉潛的價值被發現,多樣的功能被認識——
現代農業不僅僅供給我們以食物,還供給我們以農田景觀、農作樂趣、稼穡教育以及各種創意產品。新型鄉村不僅是傳統的農業生產地和農民聚居地,還有維護自然肌理的保育生態功能、涵養鄉愁鄉韻的文化傳承功能、開拓特色產業的經濟發展功能、優化城鄉布局的社會建構功能以及滿足舒適人居的生活保障功能。這些功能相互促進,相互融合,激發出樸素活潑、剛健有力的源源生命能量,催生著跨界融合、共享發展的新型村莊形態。這種田園風、特色化的村落生態,牧歌式、慢節奏的鄉村生活,日益顯現其稀缺資源的價值。
城鄉關系,固化中的二元格局在劇烈重構。
鄉村的復興,標志著鄉村內在活力新的釋放、小康建設新的起步,標志著國家城鄉關系新的轉型、二元格局新的構建。
翻開歷史,當初農民在壓抑的統購糧價和僵硬的戶籍區隔中貢獻著中國工業化高歌猛進的原始積累。后來,又在行政強制的低價征地和政府推行的拆遷上樓中構筑起中國城市化高速崛起的堅強支柱。以農補工、以鄉補城,不變的是對鄉村經濟資源和生產要素的單一汲取,變動的是從征收農業賦稅到占有農村土地增值的直接轉換。
改革在不斷深入,原野上升騰起縷縷希望之光。黨的十六大,正式提出統籌城鄉經濟社會發展,開啟了中國城鄉關系的歷史性轉軌;黨的十七大,首次提出“城鄉經濟社會一體化”,中國進入了城鄉加快融合新階段;黨的十八大以來,中央進一步提出將工業與農業、城市與鄉村、城鎮居民與農村居民作為一個整體納入到全面建成小康社會的全過程中,逐步實現城鄉居民基本權益平等化、城鄉公共服務均等化、城鄉居民收入均衡化、城鄉要素配置合理化,以及城鄉產業發展融合化。黨的十九大,正式提出“建立健全城鄉融合發展體制機制和政策體系,加快推進農業農村現代化”。
從單向城市化到城鄉一體化,人口在城鄉之間對流,資本在城鄉之間布局,土地在城鄉之間配置。
給資本進村套上3個“箍”
資本進村,看好的是鄉村蘊藏的潛力和嶄露的前景。廣大農民在這場鄉村的復興中會抱有什么樣的期待,將收獲什么樣的果實?
資本進村,農民的主體地位不能動搖。
廣大游客可以從鄉村的美麗中欣賞爛漫風光,城市居民可以從鄉村的古樸中咀嚼濃濃鄉愁,各路資本可以從鄉村的資源中開發無限商機,但是,最核心最根本的還是要讓本土村民能夠從鄉村的活力展現中把握幸福生活的美好夢想。
尊重農民的主體地位,保障農民的合法權益,開拓農民的發展空間。這是鄉村建設的基本原則,也應是資本進村的價值堅守。發展現代農莊、田園綜合體和農業特色小鎮,重在提高農民的組織程度,開拓農民的就業空間,培育農民的創業能力,增加農民的財產收入,美化農民的居住環境,提升農民的生活品質,給那些日漸蕭條的鄉村注入新的活力,引領新農村建設持續向縱深推進。
資源開發,農民的合法權益不得侵害。
毋庸諱言,當下不少資本進村的目的就是圈地占房,趕緊搶先占有那些鮮為人知的“風水寶地”和未被定價的寶貴資源,或精心包裝,高價轉租獲利,或創意策劃,打造農莊小鎮坐待資產升值。有些地方的特色小鎮建設已經出現明顯的房地產化傾向,既造成土地資源的浪費,又易引發侵犯農民土地利益的事件發生。
鄉村的復興,決不能演變成對農民或隱或顯的“擠出”過程。興建農業特色小鎮,絕不是簡單化地讓村民搬離故居。發展鄉村旅游產業,也不能排斥農民的積極參與,用圍墻將農民排除在外。農民從主體變成了看客,如何保障他們的發展權利?
還需警惕企業和政府的急功近利。只考慮表面化的形象建設,不顧及根本性的內力培育;只考慮高大上的景觀再造,不顧及原生態的環境保護;只考慮短平快的經濟利益,不顧及可持續的全面發展。把成本、代價讓農民去背,把問題、風險留給農民去擔,掠取經濟利益而放棄社會責任,這就扭曲了鄉村建設的方向。
路徑創新,農民的長遠發展不可忽略。
如何在改革的進程中創新機制,搭建平臺,鍛造載體,保障、促進、推動鄉村的永續運行和農民的長遠發展?
起步先行的鄉村,已有不少成功的探索——
看“顏宅模式”。浙江省青田縣顏宅村地處高山,生態優美,農戶主動選擇騰出自家閑置房屋入股,集體開發、集體經營、集體收益,既保障了農戶的收益,又保障了村集體和民宿經營者的利益。看“溫嶺經驗”。浙江省溫嶺市不少鄉村“屋咬山、山抱屋”的石砌建筑之美,引得許多投資者前來開發“民宿富礦”。這些鄉村發揚當地民主懇談會這一自治傳統,堅持民主參與,民主決策,先做好老屋保護,再引入民宿有序進入,既保障了合理開發永續發展,又提升了資產價值、農民收益。看“戰旗創造”。成都市郫縣戰旗村借助集體經營性建設用地入市試點契機,由村集體自建特色小鎮。村民代表發起成立資產管理公司,進行旅游等項目開發和運營,既增強了農村經濟穩定性,農民利益也更有保障。
我們期待,復興中的鄉村,不僅有美麗的鄉愁,更有幸福的鄉親;不僅可以滿足城市人對于傳統鄉村的懷念,而且能夠提振鄉村人對于鄉村未來的信心。(作者:張正憲)
編輯:劉小源
關鍵詞:鄉村 農民 資本 進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