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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臨時工犯事追責領導”不該成新聞
“臨時工”出問題,不僅本人要被問責,該單位領導也要被追責。近日,記者從重慶沙坪壩區紀委了解到,該區出臺的《沙坪壩區整治“庸懶散”行為問責辦法》,將重點整治“吃拿卡要”、上班聽歌打游戲等現象,同時還規定:出了問題的“臨時工”,不僅本人要被問責,單位也要被追究相關責任。(11月4日《重慶日報》)
臨時工犯事,單位領導也要被追責,聽聞這樣的舉措,很多人不禁拍手稱快,足見公眾對 “臨時工”一詞的敏感性。冰凍三尺非一日之寒,臨時工犯事難道不應該追究領導責任嗎?之所以引起關注,這與人們印象中“出了事就是臨時工擔責”的“定律”是分不開的。
近年來,不少新聞事件進入責任追究階段時,“臨時工”一詞便開始頻頻出現:打人的執法者是“臨時工”,上班玩游戲的工作人員是“臨時工”,強行拆除民房的也是“臨時工”…… “臨時工”如此受“鐘愛”,原因無非是其“擋箭牌”的作用,既可以保住某些單位的“面子”,也可使有關責任領導免受處理,在外界輿論壓力下,開除“臨時工”便可以寧人。
雖然不是正式編制,臨時工難道就沒人帶,沒人管嗎?答案當然不是,他們肯定也是受單位管理,有領導指揮的,問題在于出現負面新聞后,相關單位和責任領導受到公開追責的情況并不多,起碼在新聞媒體上出現的次數不及“臨時工”,于是“追責單位領導”就成為了不少人的心聲,出臺“臨時工犯事追責領導”的舉措也當然也就引起了人們的關注,成為了新聞。
臨時工犯事,單位和領導負有管理責任,這個責任是無論如何也推脫不掉的,個別單位在責任追究時只單獨把臨時拿出來“說事”,公眾顯然十分不滿,也正是這樣的做法在不斷透支著政府公信力,用這樣的“套路”來應對輿論,只會讓自己受到更多的指責。
對政府部門而言,負面新聞出現后把一切責任推給“臨時工”的伎倆早已過時了,只有公開透明地把責任追究和處理措施落實到有關部門,落實到責任領導頭上,真正拿出認識問題的態度和改進不足的舉措,才能讓公眾信服,同時也只有把責任追究到領導,才能倒逼其加強對臨時工隊伍的教育管理,防止有人當“甩手掌柜”,出現不作為和亂作為情況。
編輯:李敏杰
關鍵詞:臨時工 責任 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