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要論>銳評 銳評
各種歧視性的“體檢標準”可以休矣
福建連江縣一私立學校殘疾人教師林傳華,參加當地公辦教師統招,總成績第一,因身體殘疾被教育局拒錄,此事在各方關注下迎來轉機。8月9日晚,福建省教育廳網站轉發一份崗前培訓通知,林傳華已在連江縣2017年擬聘用的新任教師名單中,崗位是“小學科學教師”。該廳稱,連江縣教育局的決定“對政策理解不全面、不準確”,現正根據有關法律法規,研究修訂《福建省教師資格申請人員體檢標準及辦法》。(8月10日 澎湃新聞網)
一波三折,事件總算有了一個讓人欣慰的結果。然而回望一下“拉鋸”的過程,人們又不免五味雜陳。當初,連江縣教育局僅僅因為林傳華不符合省教育廳頒布的體檢標準,而拒絕錄用一名身殘志堅、品行和業務素質堪當其任的老師,理由是多么站不住腳。的確,根據《福建省教師資格申請人員體檢標準及辦法》第十二條,“右手腕以下部位缺失”的林傳華是不合格。但林傳華乃殘疾人,且已取得初中教師資格,省廳的體檢標準又怎能凌駕于《教師法》《殘疾人保障法》《福建省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殘疾人保障法>辦法》等法律法規及教育部門最新頒行的規章制度之上呢?事件啟示我們,基層執行者,需要根據變化了的情況進行靈活變通;更重要的是,各種帶有歧視性的職業招錄體檢標準,都應該退出歷史舞臺了。
為此,各地應立即著手清理一切凌駕于上位法之上、落后于時代精神、帶有明顯歧視性的職業招錄體檢標準及辦法。古人說,世易時移,變法宜矣。可以想見,招錄體檢標準存在缺陷的不會只有教師這一行業。只有舉一反三,推此及彼,從頂層設計上優化殘疾人的就業標準,阻斷傲慢與偏見的各種來源,弱勢群體才有能力規避傷身又傷心的人生際遇。
同時,這樣的“變法”“修規”還應在全國層面上形成聯動。福建省教育廳表示將根據有關法律法規,研究修訂《福建省教師資格申請人員體檢標準及辦法》,這無疑開了個好頭。可放眼全國,在教師資格或其他職業資格申請人員體檢標準中,存在排斥殘疾人、與法律精神相悖情形的,又何止福建一省?從某種意義上說,一些地方對殘疾人就業設置障礙的所謂“體檢標準”,雖不構成實質意義上的違法,但確是對社會責任的輕賤。對這樣的亂象說不,如果僅福建一地奮起謀變,而其他地方無動于衷,福建的“清醒”將處在其他地方的“糊涂”包圍中,福建的努力,將會在人文進步的大格局中顯得微不足道。而且,福建努力的成效,也將會在它與外界的互動中抵消離析。
更何況,“變法”“修規”的導向作用,其所傳遞的價值觀念與社會準則,也應是全民族普適的。因此,抵制就業歧視,本就應全民族一氣同聲,由福建單打獨斗,實不公平。
或許,只有打破“一省一標準”的現狀,建立起排除殘疾人歧視的全國統一的職業資格申請體檢標準,從制度層面將對弱勢群體創業就業時的臨時溫情轉化為長效關愛,林傳華們的故事,才能完美演繹“每個夢想都開花”的時代精神。
編輯:李敏杰
關鍵詞:歧視 標準 各種 福建 體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