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錢幣收藏公司高價推銷廉價錢幣 工商公安介入調查
錢幣收藏公司涉騙工商公安介入調查
■ “揭錢幣收藏騙局:30萬紀念幣僅值2萬”追蹤
新京報訊 (記者趙朋樂 劉經宇)昨日,新京報曝光在大望路SOHO現代城,一些打著賣紀念幣、錢幣名號的文化公司,通過免費領取紀念品的方式,將老人哄到公司,再通過推銷讓老人高價購買一些價值低廉的紀念幣甚至正在流通的貨幣(新京報昨日報道)。當天新京報記者回訪發現,五家被曝光的公司均已關門,部分公司稱臨時收到通知休息。目前,朝陽工商、公安等相關部門已介入調查。
被曝光公司關門稱“休息”
昨日上午,新京報記者在大望路SOHO現代城回訪發現,報道中涉及的北京北文雅軒文化發展有限公司、北京燕文堂文化發展有限公司、北京亦采軒文化發展有限公司、北京天順典藏文化發展有限公司、北京燕文嘉和文化發展有限公司均已關門。
上午10時許,在SOHO現代城D座15層的北京燕文嘉和文化發展有限公司門口,60多歲的閆先生前來領禮品,發現該公司已關門。他打電話詢問業務員魏某,對方告訴他,今天早上臨時接到通知休息。
閆先生告訴記者,魏某多次聯系他,他之前已領過一張紀念錢幣。這次魏某再約他,希望具體談下錢幣收藏業務。此前,閆先生在其他公司的推銷下,也高價買過第四套人民幣。
與閆先生幾乎同時來到燕文嘉和的還有四位來面試的人,分別應聘銷售和售后客服職位。發現大門緊閉后,四人聯系了通知其面試的員工,但無人接聽。其中一位前天剛投的簡歷,晚上收到短信讓她昨天來面試。
還有一位老人,在北京燕文嘉和文化發展有限公司花費近萬元買了4套第四套人民幣,對方邀請她這周再來公司。昨日上午,老人聯系打電話員工,對方同樣告知臨時休息。
展柜內撤掉人民幣紀念冊
昨日中午12時許,這五家公司陸續有員工開門,稱要收拾東西。記者借機上前詢問,對方工作人員表現得很警惕,自稱“公司今天休息,我們只是回來收拾下東西,有事明天再來。”D座1504燕文嘉和的一名工作人員更是一直目送記者離開15層以后才返回公司。
位于B座1209的天順典藏公司,中午還接待了一位前來領禮品的老人,給了一張錢幣后表示要休息了,讓老人改天再來。
B座1704的亦采軒文化發展有限公司,昨天早上9點還沒開門,到了中午也有兩三名男子開門收拾東西。
其隔壁一家同樣銷售錢幣的公司,早上還在正常營業,到了中午員工都已離開,前臺展柜中的人民幣紀念冊已經撤掉,留守的男子稱只做文化傳播,不賣錢幣了。
C座709的北京華夏國藏文化傳播有限公司,還在正常出售紀念幣,記者想要進公司內參觀,遭到工作人員拒絕。另外,在現代城B、C座中間的通道中依然有十余人,手里拿著禮品券向來往的老年人發放。
新京報記者昨日中午了解到,目前,朝陽區工商、公安部門已關注到這一情況,正在調查中。
■ 追訪
有受害者稱被收藏公司介紹貸款購錢幣
經統計其中12名受害者付款400多萬,組群討論如何追回所付錢款
報道刊發后,有更多受害人向新京報反映被騙。這些受害人組織了維權群,討論如何追回錢款。據新京報記者粗略統計,分別從這五家公司購買錢幣的12名受害者,支付錢款達400多萬。
市民趙先生先后在燕文堂和燕文嘉和公司花費150多萬,購買了第四套人民幣、錯版幣、十全十美大全套和美元等外幣。趙先生告訴記者,他最早在2014年11月從燕文堂購買了11套第四套人民幣,隨后又買了三套錯版幣。到了一年后該拍賣的時候,燕文堂員工又稱要將所有藏家的錯版幣湊夠一千套再進行拍賣,還需要趙先生再補幾套。趙先生又以三萬多一套的價格購買了十套錯版幣。但隨后就聯系不上這位業務員了。
之后,趙先生又轉到燕文嘉和購買錢幣,但到了今年3月份拍賣時間,對方又謊稱才開始著手進行。就這樣在一次次購買又不能拍賣,再被員工忽悠認為還有希望中,趙先生貸款80萬,還把老家的房子賣了。直到看到報道,趙先生才真正意識到,自己被騙了。
就在趙先生無錢購買錢幣的時候,燕文堂一名員工還帶他去了一家小貸公司貸款,但由于趙先生已經有貸款,沒有貸成。
55歲的侯女士則在燕文嘉和以及北文雅軒公司員工的介紹下,先后在7家貸款公司借錢,總額90多萬,目前還有60多萬未還。侯女士從2016年5月份開始,先后在燕文堂、燕文嘉和、北文雅軒公司購買美元、錯版幣、第四版人民幣等,花費72萬多元。在這期間,到了要拍賣的時候,對方就要求她購買更多產品才給拍賣。到了今年8月份,侯女士無力還款,向親人借錢,家人才發現她被騙了。
而市民普女士,今年6月份被燕文堂電話邀約前去領禮品,到了卻掏298元領到了第五套人民幣產品。隨后,普女士不斷接到電話短信邀約。到了7月份,得知普女士沒錢購買,對方稱可以以貸款方式購買,一年后可有巨大收益。并為普女士介紹了貸款公司,貸款11萬多。普女士花費70200元,購買了一美元整版鈔藏品,但目前藏品仍在燕文堂公司沒有拿到手。現在普女士每月需要還貸3720元,而她的退休金只有3200元,生活非常拮據。
■ 提示
律師:涉事公司涉嫌犯罪 受害者可報案
北京澤永律師事務所主任王永杰律師說,這些紀念幣公司在營業范圍上不包含出售“紀念幣”,同時通過電話、短信等形式向社會不特定人群宣傳紀念幣的投資和升值空間,涉及金額又比較大,建議受害者可以考慮以非法經營罪和非法吸收公共存款罪向公安機關進行報案。
對于一些受害者被紀念幣公司誘導向借貸公司貸款購買藏品一事,王永杰認為,由于紀念幣公司在一開始便存在欺詐行為,受害者可以以欺詐向司法機關提起訴訟,要求其返還錢款。
新京報記者注意到,據媒體此前報道,天津一文化交流公司對外高價銷售紀念幣、整版鈔等收藏品,以承諾兩年后到期回購或代為出售變現收藏品為名,吸收不特定公眾資金。該公司一名業務員在工作期間向社會不特定人群宣傳錢幣(紀念幣、整版鈔)和字畫產品的投資和升值空間,承諾在其公司購買錢幣和字畫兩年后高價回購或代為出售變現,共向14名社會不特定人員吸攬資金170余萬元,非法獲利8萬元。
案發后,法院以非法吸收公眾存款罪判處這名業務員有期徒刑2年,緩刑2年,并處罰金5萬元;同時責令其退賠集資參與人損失款。
編輯:周佳佳
關鍵詞:錢幣收藏公司 高價推銷廉價錢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