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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今年起全面推行按病種付費 破“過度醫療”難題
中新網杭州10月16日電(見習記者 張煜歡)看病就醫與百姓日常息息相關,醫保改革更是民生建設的關鍵之一。看病要多花多少錢,會不會多花錢,怎樣花錢最合理,這些百姓關注已久的問題如今在浙江有了更明確的答案。
記者16日獲悉,為更好規范醫療服務行為,控制醫療費用不合理增長,充分發揮醫保在醫改中的基礎性作用,浙江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浙江省醫改辦等六部門近日聯合發出《關于進一步深化基本醫療保險支付方式改革實施方案》(以下簡稱“《方案》”)。
《方案》規定,從今年起,浙江省全面推行以按病種(病組)付費為主的多元復合式醫保支付方式。有條件的設區市開展按病種(病組)結合點數法的支付方式改革試點,鼓勵完善按人頭、按床日等多種付費方式。
早在今年6月,國務院出臺《關于進一步深化基本醫療保險支付方式改革的指導意見》,提出各地要從實際出發,充分考慮醫保基金支付能力、醫保管理服務能力、醫療服務特點、疾病譜分布等因素,實行符合本地實際的醫保支付方式。對此浙江立即開展行動,并于近日正式出臺《方案》。
該《方案》的出臺,意味著今后在浙江看病收費付費方式將有大變化。《方案》提出,對住院醫療服務,主要按病種、按疾病診斷相關分組(DRGs)付費;對長期、慢性病住院醫療服務可按床日付費;對基層醫療服務,可按人頭付費,并積極探索將按人頭付費與慢性病管理相結合;對不宜打包付費的復雜病例和門診費用,可按項目付費。
據了解,所謂按病種付費即以單個病種治療為核算單位的定額付費。《方案》規定,在推行按病種(病組)收費付費方面,原則上對診療方案和出入院標準比較明確、診療技術比較成熟的疾病實行按病種收費付費。并及時將日間手術以及符合條件的中西醫病種門診治療納入醫保基金病種付費范圍。
據浙江省醫改辦相關負責人介紹,在開展按疾病診斷相關分組付費試點過程中,應按疾病病情嚴重程度、治療方法復雜程度和實際資源消耗水平等進行病種分組。推行按病種(病組)付費是一種定額付費,好處是先定下患者需要支付的總費用,從而倒逼醫生主動控制過度醫療,控制醫療費用不合理增長。
而在按人頭付費方面,《方案》要求各統籌區明確按人頭付費的基本醫療服務包范圍,保障醫保目錄內藥品、基本醫療服務費用和一般診療費的支付。逐步從糖尿病、高血壓、慢性腎功能衰竭等治療方案標準、評估指標明確的慢性病入手,開展特殊慢性病按人頭付費。
除此之外,對于精神病、安寧療護、醫療康復等需要長期住院治療且日均費用較穩定的疾病,《方案》表示可采取按床日付費的方式,同時加強對平均住院天數、日均費用以及治療效果的考核評估。
據悉,預計2017年底浙江各設區市按病種收費付費的病種將不少于100個,到2020年醫保支付方式改革覆蓋浙江所有醫療機構及醫療服務,按項目付費占比明顯下降。(完)
編輯:趙彥
關鍵詞:浙江 按病種付費 過度醫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