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國企·民企>深·觀察深·觀察
企業家精神明確了,企業家如何迎接“春天”
企業家野蠻生長賺快錢的日子一去不復返,以敬畏的心態面對契約、法律、公共利益(環保)等是企業家精神的內在要求。
日前,中央發布《關于營造企業家健康成長環境弘揚優秀企業家精神更好發揮企業家作用的意見》(下稱《意見》),首次明確企業家精神的地位和價值。對這份60年來首次以中央的名義肯定企業家作用的文件,柳傳志、馬云、李東生等知名民營企業家集體“點贊”。
這些企業家不吝溢美之詞,柳傳志表示“喜出望外”,馬云說“弘揚優秀企業家精神,是2000年來中國在思想領域的一大進步。”李東生則表示“對中國制造業的前景更有信心。”
《意見》之所以在社會和企業家中引起強烈反響,核心原因有三:一是回應了“原罪”擔憂。在一段時期以來,我國有不少人對民營企業家持“原罪論”和“仇富觀”;二是回應了財產權焦慮。要從根本上增強企業家的財富安全感,就必須加強對企業家財產權和創新權益的保護,確保企業家能安心創業;三是回應了對企業家創新的包容。
毫無疑問,從宏觀環境而言,十八大以來的反腐颶風已經為企業家創造了一種“清”的營商環境,企業家最切身的感受是,不必把大量的時間和精力用在陪官員吃喝玩樂了,而此次《意見》出臺更是具體回應了企業家的真正關切,說是“中國民營企業家的春天”恰如其分。
企業家如何迎接這個“春天”呢?竊以為,在這個“春天里”,企業仍需自我呵護、自我珍重。
從制度經濟學的角度來看,企業家作為一種特殊的生產要素,企業家才能在生產性活動、非生產性活動(尋租)和破壞性活動中(犯罪)的配置方向,往往取決于一個社會的激勵結構或“游戲規則”。但也在很大程度上受企業家投機與貪婪的影響。
《意見》的出臺絕不等同于企業家有了護身符、免死金牌。因為,在很多時候,企業家的產權問題不少是源自自己在簽訂合同時的不謹慎、對契約的漠視,甚至還有企業家自身的不潔身自好。某些企業家的產權受到了侵害,究其原因就在于其自身存在較大的法律瑕疵。
事實上,企業家“野蠻生長”的時期早已宣告結束,規范化、法制化也是中國經濟發展到一定階段的必然規律,而企業家遵守規則,如法制、環保約束則是企業家精神的內在要求。
《意見》中除了保護、激勵企業的具體措施,對企業家行為的標準也大幅提升了。依法保障企業家權益,對應的是企業家應當承擔的責任和義務。例如建立企業家個人信用記錄和誠信檔案,從多部門、多環節實施對企業家的守信聯合激勵,以及失信聯合戒懲的工作機制。
正如著名經濟學家吳敬璉先生所言:“企業家野蠻生長賺快錢的日子一去不復返了。”企業家須以敬畏的心態面對契約、法律、公共利益(環保)等,從非生產性尋租的心態回到生產性尋利之上,以更加健康的面貌迎接這個“春天”。(作者盤和林系中國財政科學研究院應用經濟學博士后)
編輯:劉小源
關鍵詞:企業家 精神 迎接 春天 明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