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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個城市叫停共享單車新增投放 釋放哪些信號?
制圖/高岳
完善的共享單車管理機制,除了需要政府部門不斷加強政策上的引導和規范、企業通過提高技術手段來完善線下及線上的服務管理,市民也應該自覺提高自身行為準則,共同維護良好的市場環境。
截至目前,據相關媒體不完全統計,已經有12個城市叫停共享單車新增投放。
仿佛一夜之間,共享單車在各大城市遍地開花,但隨之出現的問題也引發社會各界關注。
12個城市叫停共享單車新增投放釋放出哪些信號?共享單車該何去何從?共享經濟又該如何發展?《法制日報》記者就此采訪了業內有關專家。
用大數據科學投放
據相關媒體報道,近日,北京市交通委召集各區管理部門和15家共享自行車企業負責人,聽取共享自行車投放和管理的意見建議,經研究決定并下發通知,暫停在本市新增投放共享自行車。據最新統計,共享單車企業在北京市投放運營車輛總數已達235萬輛。
“現在一些城市開始對共享單車進行管理,這是共享經濟發展到一定階段時,地方政府必須采取的措施。”中南財經政法大學教授喬新生說。
共享單車自出現之日起,一直保持高速增長態勢,共享單車投放量太大是導致一些問題出現的原因。
如何投放共享單車才能確保科學合理?
中國電子商務研究中心生活服務電商、共享經濟分析師陳禮騰認為,共享單車投放可以借助大數據合理布局。為了更快占領市場,之前的各共享單車企業跑馬圈地顯得比較盲目,沒有針對性,這導致了大量單車的浪費。這種情況對企業與用戶來說都是不利的。隨著市場的發展,各企業也積累了相當的用戶數據,在未來的布局過程中,單車企業可以利用大數據、云計算的手段進行合理布局,配合適當的人工調度,提高單車的使用頻率。
“還應該有效發展循環經濟。伴隨共享單車的極速投放,共享單車爆滿街頭,將城市道路堵得水泄不通的畫面頗為常見。發展循環經濟不僅可以緩解社會壓力,還可以進一步節省資金。”陳禮騰說。
提升公民誠信意識
北京市交通委指出,共享單車在推動綠色出行、緩解交通擁堵等方面發揮了重要作用。但其在方便市民出行的同時,也存在投放和停放無序的問題,特別是在一些地鐵站和公交車站、重要交通樞紐、大型商圈等區域,出現共享自行車過度投放、堆積占道等現象,給城市交通秩序、市容環境和市民生活造成了不利影響。
亂停亂放是共享單車給城市帶來的主要負面影響之一。
“目前法律沒有對自行車違規停放進行處罰的明確規定。對于亂停亂放行為,在國家新的規定出臺之前,共享單車公司應當在合同條款中加強違規停放的認定標準、處罰等內容,公安機關應適用相關法律法規進行行政處罰。政府部門也要加強監管,積極引導,盡早出臺相關政策制度規范共享單車的使用。”中國電子商務研究中心主任曹磊說。
陳禮騰認為,共享經濟時代出現一些問題,一個重要原因在于一些公民的文化素質水平還未達到一定的高度,這在短期內很難改變。需要不斷普及素質教育,加上政府部門的引導、法律法規的約束,一步步提高公民的誠信守法意識。
管理應當因地制宜
據相關媒體報道,下一步,北京市交通委將牽頭出臺鼓勵規范發展共享自行車的指導意見,并制定相關停放區設置技術導則和系統技術與服務規范,建設監管與服務平臺,建立和完善承租人信用體系。市區兩級政府部門將根據非機動車停放管理規劃及停放秩序狀況,進行總量調控。電動共享單車仍然禁入市場。
此前,交通運輸部、中央宣傳部、中央網信辦、國家發展改革委、工業和信息化部、公安部、住房和城鄉建設部、人民銀行、質檢總局、國家旅游局10部門聯合出臺了《關于鼓勵和規范互聯網租賃自行車發展的指導意見》。
據了解,“指導意見”肯定了互聯網租賃自行車發展對方便群眾短距離出行、構建綠色低碳交通體系的積極作用,提出要按照“服務為本、改革創新、規范有序、屬地管理、多方共治”的基本原則,鼓勵和規范共享單車發展,進一步提升服務水平,更好地滿足人民群眾的出行需求。
如何管理好共享單車,正成為政府有關部門面對的一大課題。
“共享單車管理需要因地制宜。每個地方的地理環境與城市布局各不相同,這也導致在管理上存在差異。地方政府應在不違背國家指導意見的情況下,根據當地的實際情況進行科學管理。”陳禮騰說。
“首先,共享單車企業的內部管理應跟上,通過升級自行車智能鎖技術,將GPS和通訊模塊集成在共享單車上,以便及時對共享單車違章停放、故障單車進行快速發現和處理。其次,共享單車企業應與政府部門、街道社區合作,共同為自行車回歸城市努力。另外,共享單車亂停問題與企業的管理措施不到位有直接關系,同時公共資源緊張也是重要原因。解決問題的關鍵在于如何更合理分配公共資源。政府部門借管理共享單車之機,重新編制自行車道規劃、完善基礎設施十分必要。”曹磊說。
曹磊認為,完善的共享單車管理機制,除了需要政府部門不斷加強政策上的引導和規范、企業通過提高技術手段來完善線下及線上的服務管理,市民也應該自覺提高自身行為準則,共同維護良好的市場環境。政府部門需從資金池管理、共享單車市場布局以及企業間的良性競爭三方面進行扶持規范。
共享單車何去何從
當多個城市暫停共享單車投放之后,共享單車的未來更加引人關注。
共享單車企業ofo小黃車回應表示,將嚴格執行不新增投放車輛的要求。本月起,還會增加近百輛調度車,配合路面單車整理。截至目前,ofo小黃車在北京配備有兩千人的運維團隊。
另一共享單車企業摩拜單車也表示,全力支持配合暫停新增投放的決定,將通過多種技術和運維手段提升運營效率和用戶體驗,積極參與相關停放區設置技術導則、服務規范的制定及監管與服務平臺的建設,通過運用車聯網、7×24小時高效調度車輛、平衡供需,及時處置亂停亂放、車輛淤積等情況。
“隨著共享單車市場不斷競爭淘汰,共享單車市場格局也越來越明朗化。‘頭部’企業繼續在一二線城市,中小企業向三四線下沉。在未來,共享單車企業更多的是在提高用戶體驗方面下功夫,深化出行服務,形成全方位的短途交通服務體系。”陳禮騰說。
“共享經濟發展前景廣闊。無論是發展住房租賃市場,還是發展共享交通產業,都可以充分利用現有的資源,不斷滿足消費者的需要。”喬新生說。
共享單車已經成為當前共享經濟發展的一面鏡子。
“共享經濟之所以異軍突起,背后是風險投資公司在助推,而互聯網絡的發展,為共享經濟拓展了空間。共享經濟平臺企業必須接受政府部門的管理,必須合理使用自己所掌握的數據。企業如果打著共享經濟的旗號搜集消費者的數據信息,并且利用數據從事商業經營活動,那么,將會損害消費者的利益,破壞公平競爭市場秩序。政府部門應當未雨綢繆,及時出臺規則加以引導,必要的時候,立法機關應當對共享經濟發展制定系統性的法律規范,因為只有這樣,才能確保共享經濟健康發展。”喬新生說。
喬新生認為,電子商務企業是共享經濟的組成部分。電子商務企業通過提供合同的簽訂、履行的平臺,實現資源的合理配置。電子商務企業在經營過程中必須遵守共享經濟的基本規則,如果利用自己的優勢地位,提供格式合同,減輕或者免除自己的責任,那么,電子商務主管部門應當及時介入并加以監管,必要的時候應當根據電子商務法律規定,對電子商務企業壟斷經營活動或者制定的霸王條款進行直接干預,因為只有這樣,才能確保我國共享經濟穩定健康發展。
相關稿件
1月9日,《成都市關于鼓勵共享單車發展的試行意見(征求意見稿)》在四川省成都市交委官網發布,意見要求加快自行車停車點位規劃,并按照屬地管理原則,加強共享單車停放秩序管理。鼓勵企業為使用者購買意外傷害保險及第三者責任險等。
4月12日,深圳市交通運輸委官網發布《關于鼓勵規范互聯網自行車的若干意見》,明確全市車輛投放規模要與全市或區域設施承載能力相匹配;鼓勵企業為用戶購買保險,建立用戶行為規范和信用評價管理制度等。
4月22日,天津市交通運輸委官網公布《天津市互聯網租賃自行車管理暫行辦法(征求意見稿)》,提出每1萬輛互聯網租賃自行車配備不低于50名服務人員;對使用者利用網絡進行實名制注冊登記并簽訂服務協議,明確車輛提供者與使用者相互承擔的法律責任。
5月27日,湖北省武漢市交通運輸委員會官網發布《武漢市關于鼓勵規范互聯網租賃自行車健康發展的指導意見(試行)》,提出合理控制投放節奏和數量,完善慢行車道規劃,設置“電子圍欄”區域,建立文明用車獎懲制度和個人信用評價體系。
6月20日,廣東省廣州市交委發布《關于鼓勵互聯網租賃自行車規范發展的指導意見》,向社會公開征求意見。意見稿提出建立個人用車信用評價管理體系,鼓勵為用戶購買一定賠償額度的事故保險、實名制注冊等規定。
7月20日,江蘇省南京市交通運輸局等三部門聯合發布《關于引導和規范互聯網租賃自行車發展的意見(試行)》,要求用戶使用共享單車需實名,不能加裝兒童座椅,12歲以下兒童不能用車,亂停亂放、故意破壞共享單車將被納入個人信用記錄等。
9月5日,《杭州市促進互聯網租賃自行車規范發展的指導意見(試行)(征求意見稿)》在杭州市政府網站發布。意見要求做好對承租人進行實名制注冊登記,禁止向未滿12周歲的未成年人提供注冊、租賃互聯網自行車服務;加強運營維護,建立“電子圍欄”;鼓勵購買人身傷害保險和第三者責任險等。
編輯:李晨陽
關鍵詞:共享 單車 企業 投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