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北京9月7日電
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令
第686號
《宗教事務條例》已經2017年6月14日國務院第176次常務會議修訂通過,現將修訂后的《宗教事務條例》公布,自2018年2月1日起施行。
總 理 李克強
2017年8月26日
編輯:秦云
關鍵詞:《宗教事務條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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