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廣東高院原黨組成員、執行局原局長許佩華被開除黨籍
新華社廣州8月25日電(記者毛一竹)廣東省紀委25日對外通報,經廣東省委同意,廣東省紀委對廣東省高級人民法院原黨組成員、執行局原局長許佩華嚴重違紀問題進行了立案審查。
經查,許佩華違反政治紀律,對抗組織審查;違反廉潔紀律,收受可能影響公正執行公務的禮金、禮品,接受可能影響公正執行公務的旅游活動安排,違規從事營利活動,利用職務上的影響謀取不正當利益;利用職務上的便利為他人謀取利益并收受財物,涉嫌受賄犯罪。
廣東省紀委認為,許佩華身為黨員領導干部,理想信念喪失,嚴重違反黨的紀律,且在黨的十八大后仍不收斂、不收手,性質惡劣、情節嚴重。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等有關規定,經省紀委常委會會議審議并報省委批準,決定給予許佩華開除黨籍處分;收繳其違紀所得;將其涉嫌犯罪問題、線索及所涉款物移送司法機關依法處理。(完)
編輯:周佳佳
關鍵詞:廣東高院 許佩華 被開除黨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