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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藝術遇見商業
商業了,不代表就媚俗,清貧了,不意味著就能成大師。
最近,寶馬第18輛藝術車全球首發,由于是寶馬,由于這次受邀合作的是中國藝術家,所以,在中國,這第18輛較之杰夫·昆斯的第17輛還是吸引到了更多的關注。但即使這樣,在今天高度信息化的社會環境里,無論于商圈還是藝術圈,這都無法再成為一個熱點,更無法成為一個“問題”。
尤其是在一個互聯網經濟大行其道的時代,看似“高大上”的藝術早已與“白富美”的商業聯袂登場,熱熱鬧鬧,情深似海。藝術商場、藝術地產、藝術酒店,如雨后春筍。現在,連乘游輪也可以看畫展了,而在素有開風氣之先的上海,“藝術商圈”也在官方積極推動下正正式式隆重登場,多家商場報名“2017上海藝術商圈”,競相引入包括展覽、裝置、演出、講壇、手工體驗等藝術項目。所以,在這樣的大環境下,藝術與商業的聯姻可謂生逢其時,可謂門當戶對。彼此雙方各盡所能,各取所需,歡歡喜喜。
商業,尤其是實體商業,借助藝術突破互聯網經濟的圍剿,通過現場體驗改善、優化商業環境,從而促進商業繁榮;藝術,走出高冷的美術館,借助商業,拓展了展示空間和受眾群體,既推動了藝術的發展,也提升了大眾藝術人文水平。所以,在當代,藝術與商業的聯姻,優勢資源互補,無疑是契合了時代的發展和進步,可以肯定,是一件好事情。
其實,藝術和商業從來就不是冤家對頭。古今中外,19世紀以前更為主流,歷史上許多杰作都是誕生于商業模式,即甲方出錢,乙方制作。《雅典學院》、《大衛》、《最后的晚餐》等等都是定制作品,即使是一次失敗的商業定制,倫勃朗還是畫出了偉大的《夜巡》。在中國,吳昌碩、鄭板橋根據畫幅大小定有明確潤格,齊白石甚至細化到多少錢多少“蝦”,可是,所有這些看似不那么風雅的商業行為依然難掩他們作品的光輝。但往事永遠如煙如霧,如今,我們已經記不起也說不出商業背景下還有誰,還有什么作品被時間定格成為經典。時代不同了,藝術與商業的關系也變得復雜了。尤其在藝術家這里,不知從何時起,藝術與商業似乎成了對立的兩個方面,藝術家對于商業顯示出的又愛又恨的復雜情緒,更多的是為了表現出一種清醒,一種睿智,還有一種清高,一種尊嚴。的確,這些對于藝術以及藝術品質有著必然的影響力,但其中情緒的部分往往都會在現實生活面前變得不堪一擊。最常聽見,似乎也最為客觀公正的一句話就是“商業之于藝術是一把雙刃劍”。
既然是雙刃劍,那一定是好壞參半的。好處是顯而易見的,在今天,盡管談起梵·高時依然那么感動、激動,但主觀上肯定沒有一個藝術家愿意日常維生完全依賴弟弟的接濟,也不會有人愿意像盧梭那樣為一頓沒有著落的晚餐走向街頭拉琴,幸好他還會拉琴。即使憤世嫉俗孤傲如馬克·羅斯科那樣,為了不再讓他的作品在“四季餐廳”陪資產階級們吃飯而毀約,撤回作品并退還紐約西格拉姆大酒店的大筆定金,但早年拮據時,“如果誰肯在他的余生里,每月給他600美元,那么他將心甘情愿地將他以前所畫的和以后要畫的畫全部奉送給他。”羅伯特·馬瑟韋爾是這樣回憶的。如此種種,藝術家們其實是很懂的。
比起好處,商業之于藝術的壞處,或者說其消極的一面,因為沒有好處那么顯性,再加上藝術本體自身的特性,分析起來則要困難得多,形而上得多,且因人因時因地而言。但是,同樣可以肯定的是,在古今中外的美術史上,很多杰作都是藝術家在貧病交加時創作出來的,比如梵高,比如高更,比如徐渭等等,所以,藝術似乎與貧窮,貧窮與大師之間有著某種邏輯上的關聯, “史家不幸詩家幸”,從中,我們多少也能窺見那藏于帷幔之后的真實。那么,再用馬克·羅斯科來旁證一下吧,因為他的作品現在已經價值億萬美元,已經有了現實中的藝術家渴求的商業上的成功。“我年輕時藝術是一條孤獨的路,沒有藝廊,沒有收藏家,沒有評論家,也沒有錢。但那卻是一個黃金時期,因為我們都一無所有,反而能更肆無忌憚地追求理想。”注意!羅斯科提到了“追求理想”,這一定是一個關鍵詞,是堅持的動力!羅斯科接著說:“今天情況不同了,這是個累贅、蠢動、消費的年代,至于哪種情況對世界更好,我恐怕沒資格評論。”
藝術也好,商業也罷,“聯姻”是趨勢,藝術家要坦然面對各種各樣的“聯姻”,不排斥,不拒絕。商業了,不代表就媚俗,清貧了,不意味著就能成大師,這雖關乎到藝術家的判斷力和學養,但堅持藝術理想無疑是至關重要的。面對商業大潮,藝術家可以推波助瀾,但不要隨波逐流。
編輯:楊嵐
關鍵詞:當藝術遇見商業 藝術遇見商業 藝術 商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