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韓國地方法院作出裁定 促三菱重工賠償被征勞工
中新網8月8日電 據日媒報道,關于在太平洋戰爭末期被征用至三菱重工業在名古屋市內的軍需工廠等處的韓國女性和遺屬共2人起訴索賠一案,韓國西南地區的光州地方法院本月8日做出判決,贊成原告的索賠主張,命令三菱重工進行支付。
據了解,在日本殖民時期,曾強征朝鮮半島勞工的日本企業在韓國被稱為“戰犯企業”,三菱重工、東芝等近300家日本企業都名列其中。
三菱公司高管此前曾表示,是否應當向遭到強征的朝鮮半島勞工進行賠償應另當別論,因為朝鮮半島當時處于日本殖民統治之下,因而朝鮮半島勞工屬于日本公民,與日本人一樣按照日本的《國家總動員法》從事勞動。
此外,根據日韓兩國在1965年恢復邦交正常化時簽署的有關戰后賠償問題的《日韓請求權協定》,日本向韓國提供3億美元,用于解決各類賠償問題。
日本政府一直主張,日本殖民統治朝鮮半島時期的賠償問題已通過這一協定在法律上得到解決,韓國人的個人索賠權也因此失效。
但韓國政府強調,韓日雙方在該協定中對包括慰安婦受害者、原子彈爆炸受害者等在內的賠償請求問題存在分歧,日本政府在這些問題上依然需要擔負法律責任。
編輯:秦云
關鍵詞:韓國地方法院 三菱重工 三菱重工賠償被征勞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