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規范共享單車投放管到了點子上
日前南京出臺《關于引導和規范互聯網租賃自行車發展的意見(試行)》,明確規定今后企業新增投放車輛,須向市城管局停車設施管理處報送投放方案。新投放車輛需先上牌再上路,否則將依法清拖。(8月5日《現代快報》)
說實話,此次南京出臺的共享單車新政有許多亮點,比如單車企業要為用戶買保險、設押金專用賬戶等,都是維護用戶利益的具體舉措,今后市民可以放心大膽地騎行共享單車了。
不過,在筆者看來,新政最大的亮點無疑要數對共享單車的投放實行報備制了。
平心而論,共享單車的出現確實給民眾的綠色出行帶來了極大的方便,但與此同時,共享單車無序投放的行為不僅造成大量單車亂停亂放,更嚴重擾亂了公共秩序。筆者曾多次看見,有些單車企業在投放單車時如入無人之境,想什么時候投放就什么時候投放,想放在哪兒就放在哪兒,眼中根本沒有什么公序良俗,也毫不顧及市民的感受和利益,比如很多共享單車都是投放在人行道上,有的干脆放在公共自行車站點旁邊,不僅造成了混亂,還擠占了市民私家自行車、電動車的停放空間,同時也影響到路人的出行。對這種任性的投放行為及共享單車給城市帶來的種種亂象,民眾早就怨聲載道,希望有關部門能嚴加管理。
如今,南京出臺的共享單車管理新政,明確要求單車企業在投放單車前必須事先向市城管局停車設施管理處報送投放方案。很顯然,此舉不僅僅是單純為了給單車上牌,而是給任性的投放套上了監管的籠頭,一方面可以起到規范企業投放單車行為的作用,一方面又能確保單車有序、合理的投放,同時也有利于共享單車的健康發展,可說是真正是管到了點子上,值得點贊。
共享單車的任性行為,在各個城市都普遍存在,也都戳痛了管理部門的神經,而南京這種從源頭治理的做法無疑給了我們有益的啟示,值得各地學習、借鑒和效仿。
編輯:李敏杰
關鍵詞:單車 投放 共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