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繪畫性和書法性
這里專談過程。在素描中,對于形象的刻畫,先用淡的線條畫出其大致的輪廓,找準眼、鼻、口的不同位置;第二步畫出整體的淡調子;第三步畫出部分體面的深調子;最后從整體的要求畫出最深的調子。而決不允許把眼睛的輪廓和深淺調子全部完成之后再畫鼻子的輪廓和深淺調子。這就是“整體把握,逐步深入”。
而唐宋的主流繪畫,以李仲賓的《畫竹譜》為例,第一步畫出整體不同部位的位置;第二步畫出各部位的輪廓線條;第三步畫出不同部位在整體中不同的明暗調子;第四步畫出不同部位在整體中不同的色彩;第五步則對整體作統一的收拾。而決不允許畫好了前面的竹子再畫后面的竹子,畫好了左面的竹子再畫右面的竹子。
北宋的“落墨”花竹、水墨山水,與素描尤為相近,就是整體定位之后,用點、皴、刷、渲、染等筆墨技法,逐步地刻畫出不同部位在整體中不同的明暗調子和三維立體效果。故所謂“寫實”者,“繪畫性”者,要在表現出形象的立體真實性,用聞一多的話說,便是相通于雕塑。所以,中外的寫實繪畫,造型的觀念不同,造型的技巧形式不同,但其步驟則是相同的。
明清文人畫,為書法性繪畫,強調“畫外功夫”尤其是書法的功夫,而以沉著痛快、蘊藉淋漓的筆墨抒寫為中心,使藝術的形象美不如生活而藝術的形式美即筆墨美高于生活。一般稱作寫意。寫意,就是“不求形似”,畫意不畫形,這個意,不僅指客觀物象的精神,更主要的是指畫家主觀的情感,所以,專論形象,它必與生活中的真實物象迥然不同,是謂“與生活真實拉開距離”。這樣的形象,并不是創作的目的;寫意畫的創作目的在表現筆墨而不是塑造形象,形象不過是展現筆墨的“衣架”。而作為中心的筆墨,則表現為“書法性”,就像矩之于圓。其過程步驟類似于書法。書法是書寫文字,借文字來表現筆墨,繪畫則是書寫類似于文字的符號程式,借符號化、程式化的“形象”來表現筆墨。
我們知道書法對于文字的書寫,如一個“王”字,一定是先完成第一橫,再完成中間一橫或一豎,最后完成末一橫,而不允許把它雙勾出來之后,逐步地填染濃淡不同的墨色。同樣,書法性繪畫的抒寫,也是如此,畫一枝梅花,第一步畫出不同濃淡的枝干;第二步點出不同濃淡的花朵;第三步點花蒂、花蕊;最后題款鈐印完成。至于哪里應該濃而長,哪里應該淡而短,并不是從形象塑造的整體來考慮的,而是從筆墨變化的需要隨機生發的。就像草書中寫了粗而短的一橫,自然而然就要用細而長的一撇來呼應對比它。這就是“局部完成,合成整體”。
專以唐宋畫家畫論,與西方寫實畫的不同,只是觀念、形式上的有所不同,本質的造型性和創作的步驟則同。而與明清文人畫的相同,只是觀念、形式上的有所相同,本質的造型性和創作的步驟則不同。而明清的文人畫,雖在形式中心取代形象中心上與西方的現代繪畫有所相同,但中國畫所自由揮灑的是筆墨,西洋畫所自由揮灑的是色彩。且中國畫的筆墨是從局部來合成整體的自由揮灑,而西洋畫的色彩則是從整體考慮來處理局部的自由揮灑。
造型藝術的繪畫性繪畫和綜合藝術的書法性繪畫,都是繪畫。就像馬、驢和騾,都屬于馬科。繪畫性繪畫是馬,書法是驢,書法性繪畫是騾。騾比馬耐勞卻不及馬之快疾,騾比驢快疾卻不及驢之耐勞。我們不能以騾為馬、為優秀的好馬,而以馬為不是馬、至多只能稱作不優秀的劣馬。
編輯:楊嵐
關鍵詞:繪畫 書法 筆墨 生活 整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