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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擬推共有產權住房 “新北京人”房源不少于30%
中新社北京8月3日電 (記者 于立霄)北京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委員會3日發布消息稱,新制定的《北京市共有產權住房管理暫行辦法》正式面向社會公開征求意見,“新北京人”房源分配要不少于30%。業內人士稱,共有產權住房制度在探討房地產市場長效機制方面,又邁出一大步。
共有產權住房是指政府提供政策支持,由建設單位開發建設,銷售價格低于同地段、同品質商品住房價格水平,并限定使用和處分權利,實行政府與購房人按份共有產權的政策性商品住房。
《辦法》明確指出,共有產權住房供應對象為符合本市住房限購條件,且家庭成員名下均無住房家庭。其中,單身家庭申請購買的,申請人應當年滿30周歲。一個家庭只能購買一套共有產權住房。已簽訂住房購買合同、征收(拆遷)安置房補償協議、有住房轉出記錄等情況的申請家庭不得購買共有產權住房。
為促進職住平衡、精準分配,此類房源優先配售給項目所在區戶籍和在項目所在區工作的本市其他區戶籍無房家庭,以及符合本市住房限購條件的、在項目所在區穩定工作的非本市戶籍無房家庭。
《辦法》最大亮點是:北京市各區人民政府根據共有產權住房需求等情況,合理安排共有產權住房用地,其中,滿足在本區工作的非本市戶籍家庭住房需求的房源應不少于30%。
《辦法》還規定,已購共有產權住房不滿5年的,不允許轉讓房屋產權份額;滿5年的,可按市場價格轉讓所購房屋產權份額。申請家庭成員在本市信用信息管理系統中有違法違規或嚴重失信行為的,將限制購買共有產權住房。
國務院發展研究中心研究員劉衛民認為,北京市共有產權住房政策的出臺,是落實“房子是用來住的,不是用來炒的”中央經濟工作會議精神,政策的針對性和目的性都很強,就是為了解決剛需家庭的住房困難。
北京房地產業協會秘書長陳志認為,北京推出共有產權住房,對于完善住房保障體系、完善住房制度,建立房地產調控長效機制,支持中端購房,抑制投機,促進公平,將起到重大作用。(完)
編輯:周佳佳
關鍵詞:北京共有產權住房 新北京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