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游學市場亂象:游而不學價格虛高 運作缺乏監管
1 市場大、門檻低
游學機構魚龍混雜
然而,游學體驗的滿意度還有不少上升空間。一份網絡問卷調查顯示,有過游學體驗的學員,對游學過程滿意的不到一半。
游學項目質量差原因何在?目前來看,游學的承辦主體既有旅行社,也有教育機構,還有學校,使得監管部門權責不明晰;國外游學產品來到國內需經過層層代理,造成價格虛高;而游學既有旅游和學習的內涵,游和學占多大比重,目前沒有標準,這些使得處于發展初級階段的中國游學市場非常混亂。
海外游學安全隱患不少。上大三的大學生小王稱,她在2016年暑期與8位同學一起前往了美國圣路易斯大學,這是她所在大學的院系組織的游學活動。在美期間,非上課時間,由跟校方合作的私人旅行社帶他們游玩,當時旅游乘坐的車輛,被同行的機械學專業男生看出來,是由七座車改裝而成的“小型巴士”,車內安全帶與座位分離,存在著極大的安全隱患。但由于旅行社否認這是改裝車,學員們人在國外不希望產生紛爭,此事便沒有再追究下去。
為什么存在這樣的安全隱患?國際教育專家張亮表示,游學始終存在著承辦主體不明確、市場范圍未劃定、準入門檻低等現象。他說,對于游學和游學機構的范圍,市場上并沒有給出明確定義。2012年,教育部曾聯合公安部、國家旅游局和外交部,頒布《關于進一步加強對中小學生出國參加夏(冬)令營等有關活動管理的通知》,但該通知并沒有對市場產生過多影響和支配力。目前,對于游學的實施主體和承辦主體尚不明確,相對混亂。旅行社、留學中介機構、教育咨詢公司、培訓輔導機構都在實施或組織游學活動。
對于培訓機構設立的游學項目,目前仍然處于“民不舉官不究”的境地。在法律層面上規定并不全面,培訓機構和有出境資質的旅行社合作,成為了合法行為。
編輯:梁霄
關鍵詞:游學 市場 亂象 虛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