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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重著作權,讓創新成為風尚
完善法治實踐,更好保障著作權人權益
走進湟中縣八瓣蓮花民族民間工藝品展示體驗銷售中心,每個展臺上都配有一個由青海省版權局權威頒發的作品登記證書,作品名稱、作品類別、作者、著作權人、登記號等信息一目了然。
“這些作品經營銷售嗎?遇到仿制品怎么辦?”執法檢查組每到一個展廳,都會問到相關非物質文化遺產傳承人,他們給出的答案是,“我們都是先進行版權登記,再投入市場銷售。”“我們有版權保護,有關部門就會幫助我們打擊假貨。”
執法檢查組了解到,近年來青海省政府相關職能部門嚴格依據著作權法,以抓源頭、查市場、打網絡、查辦大案要案為重點,持續開展教材教輔、音像制品、計算機軟件、網絡侵權等著作權重點領域的執法管理。“即便如此,一些部門和個人侵犯作家權益的現象時有發生,比如侵犯署名權、不支付稿費,不經過作家同意擅自使用其作品。由于維權時間長、耗費精力大,很多人選擇忍氣吞聲、息事寧人。”青海省文聯主席班果說。
“2013年以來共受理涉著作權案件22起,其中民事侵權糾紛21起,侵權方式大多是被告未經許可直接使用原告享有著作權的作品。”青海省高級人民法院院長董開軍進一步反映,“根據著作權法,侵權人應當按照權利人的實際損失給予賠償。但是影視作品等通過網絡傳播的速度快、覆蓋面廣,權利人的實際損失往往難以確定,被告一般也不會主動證明其違法所得,導致侵權賠償金額確定難。建議對確定賠償金額制定一個相對完善、全面的標準。”
“公證程序是否嚴格規范,直接影響法院對著作權案件事實的認定。”董開軍還說道,“一些公證機構的公證程序不規范,如取證后將存儲工具直接交給申請人保管,并經過很長一段時間后才從申請人處取回制作公證文書,這導致存儲內容的真實性無法保證。因此建議對公證機構涉著作權的公證取證行為進行規制。”
“目前,行政執法機關對移送涉嫌犯罪案件的有關規范性文件的貫徹落實還不到位,信息共享渠道還不夠暢通,導致侵犯著作權案件行政處罰多,移送司法機關少,查處一般犯罪分子多,追究幕后操縱的主犯和職務犯罪分子少。”青海省人民檢察院檢察長訚柏建議進一步探索著作權法行政執法與刑事司法的銜接機制,建立健全信息通報、聯動執法、案件咨詢、個案研討、聯席會議等制度。
加大普法宣傳,改進互聯網時代版權保護
執法檢查組了解到,近年來,青海省頒布了《青海省出版物發行管理條例》,制定出臺了《青海省關于加強知識產權工作的實施意見》《關于進一步深化文化市場綜合執法改革實施意見》,為更好開展著作權工作提供了制度保障和政策支持。
另一方面,互聯網的迅猛發展對著作權工作提出了新挑戰。“當前新聞媒體正在深入推進融合發展,但無論是哪種媒體形態,原創內容都是核心資源。”青海國際互聯網新聞中心副主任馬鳳蓮指出,“如今很多網站轉載新聞稿件時不僅事先沒有征得同意,來源、作者有時候也沒有保留,甚至對原文改頭換面、拼湊嫁接、斷章取義,造成惡劣影響。”
“新形勢下如何保障新聞產業健康平穩發展,關鍵在于新聞版權保護體系是否完備,建議進一步完善相關法律法規,規范和加強侵權行為的懲治力度。”馬鳳蓮進一步建議,媒體機構、互聯網企業要主動承擔社會責任、增強新聞作品版權保護意識,自覺維護合法權益,自覺抵制侵權行為。
執法檢查組還了解到,近年來青海省全面加強政府機關軟件正版化工作,省市縣(區)三級政府機關全部實現軟件正版化,并在此基礎上加大推進企業軟件正版化工作。“網絡版權侵權呈多發態勢,給整個數字文化創意產業帶來不可估量的損害。有關部門應進一步引導權利人進行版權登記,以便甄別盜版網站站點。”申紅興說。
無論形勢如何發展,版權登記始終是著作權工作中的一項基礎性重點工作。“2016年青海版權登記增速較快,其中作品著作權登記70件,軟件著作權登記258件。即便如此,社會公眾的版權保護意識還比較薄弱,對著作權的認知度還不高,同時版權行政監管體系和社會服務體系不健全,目前全省尚無著作權社會管理組織,維權力量分散,難以有效保護著作權人的合法權益。”青海省文化和新聞出版廳廳長高玉峰建議,進一步建立健全著作權保護工作機制,并且加大普法宣傳力度,不斷增強全社會的版權保護意識,更好地運用法治方式激發創造活力。
編輯:李敏杰
關鍵詞:著作權 創新 保護 青海省 版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