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環保部:全面禁止固體廢物進口不會“一刀切”
“2019年年底前,逐步停止進口國內資源可以替代的固體廢物……”近日,國務院辦公廳印發的《禁止洋垃圾入境推進固體廢物進口管理制度改革實施方案》(以下簡稱《實施方案》),對全面禁止洋垃圾入境,提出了目標要求,給出了時間表。
針對如何落實《實施方案》,記者采訪了環境保護部土壤環境管理司負責人。
記者:國際上如何管控固體廢物進口?
土壤司負責人:國際社會1989年通過的《控制危險廢物越境轉移及其處置巴塞爾公約》,是首個也是唯一以保護發展中國家環境利益為宗旨的國際環境公約,確立了廢物產生國對其危險廢物和其他廢物承擔全生命周期責任的基本原則,建立了以事先知情同意為核心的廢物越境轉移國際規則。
發達國家對廢物進口管制較為寬松,多數遵照《巴塞爾公約》的規定執行,這主要是由于發達國家環境意識普遍較高,勞動力成本較高,價值低、環境危害大的廢物進口需求小。一些發展中國家則明確規定了禁止進口的廢物種類。
記者:如何將洋垃圾有效“拒之門外”?
土壤司負責人:其一,完善堵住洋垃圾進口的監管制度,包括先行禁止進口環境危害大、群眾反映強烈的固體廢物;逐步有序減少固體廢物進口種類和數量;進一步加嚴環保控制標準,提高固體廢物進口門檻;完善法律法規和相關制度,限定進口固體廢物口岸,取消貿易單位代理進口。
其二,強化洋垃圾非法入境管控。持續嚴厲打擊洋垃圾走私,開展強化監管嚴厲打擊洋垃圾違法專項行動,重點打擊走私、非法進口利用廢塑料、廢紙、生活垃圾、電子廢物、廢舊服裝等固體廢物的各類違法行為。加大全過程監管力度,從嚴審查、減量審批固體廢物進口許可證,加強進口固體廢物檢驗檢疫和查驗,嚴厲查處倒賣、非法加工利用進口固體廢物的違法行為。
其三,建立堵住洋垃圾入境長效機制,包括落實企業主體責任,強化日常執法監管,加大違法犯罪行為查處力度;建立國際合作機制,適時發起區域性聯合執法行動;推動貿易和加工模式轉變,開拓新的再生資源渠道等。
記者:全面禁止固體廢物進口,是否會“一刀切”?
土壤司負責人:《實施方案》以維護國家生態環境安全和人民群眾身體健康為核心,堅持穩妥推進,分類施策,根據環境風險、產業發展現狀等因素,分行業分種類制定禁止固體廢物進口的時間表,分批分類調整進口管理目錄,先行將環境危害大、群眾反映強烈的生活來源的廢塑料、未分揀的廢紙、廢紡織原料、釩渣等固體廢物禁止進口,并綜合運用法律、經濟、行政手段,逐步有序大幅減少固體廢物進口種類和數量。
記者:近期我國固體廢物進口管理制度將有哪些變化?
土壤司負責人:一是調整進口廢物管理目錄,禁止進口來自生活源的廢塑料、未經分揀的廢紙以及廢紡織原料、釩渣等固體廢物,并于2017年年底開始正式實施。二是修訂并加嚴現行的《進口可用作原料的固體廢物環境保護控制標準》,對于夾雜物的品種與含量的限制要求將進一步加嚴。三是環境保護部制定印發《進口廢紙環境保護管理規定》,明確進口廢紙企業的環境管理要求,并設定一定加工規模的行業準入門檻。四是完善固體廢物進口許可證制度,取消貿易單位代理進口,僅允許加工利用企業自營進口,防范進口固體廢物倒賣風險。五是增加固體廢物鑒別單位數量,解決固體廢物屬性鑒別難等突出問題。
(本報記者 張蕾)
編輯:曾珂
關鍵詞:全面禁止固體廢物進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