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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住校兄弟”:家人失聯 “寄居”學校4年
無法認定為孤兒
每年花費約一萬
過去4年,兩個孩子一直住在學校,生活和學習上的費用由校方承擔,“一般一個孩子每個月的伙食費是300元,這個我們學校都是給兩兄弟免去了,加上生活用品的費用,每年學校需要付一萬多元。”
雙鴨山林業局民政局局長高建林在接受北青報記者采訪時稱,雙鴨山林業局是省直企業,和當地政府部門屬于兩個不同的系統。高局長表示,此前單位從未遇到張柱、張明這樣的情況,為盡力幫助兩個孩子,雙鴨山林業局民政局全程都在參與處理這件事。
高建林說:“孩子被送來時,孩子的父母并沒有辦理離婚手續,孩子的父親常年在外杳無音訊,他們的母親則和別人生了孩子。去年下半年,孩子的母親來我們民政局辦理了離婚手續,我和她聊了一下午,發現她完全沒有撫養能力。孩子的奶奶早年喪夫,現在和別人生活在一起。”
在了解到孩子的家庭情況后,雙鴨山林業局民政局開始和雙鴨山林業學校及當地公安部門一起討論如何處理。由于張柱、張明沒有戶口、出生證等一系列相關證明,所以林業局民政局首先請示公安局,給孩子辦理了戶口,戶口簿上寫的監護人是孩子的奶奶。接著民政局給張柱、張明辦理了最低生活保障、戶籍證明等相關手續。
由于兩個孩子未滿16周歲,所以民政局和銀行進行協調商量,給他們辦理了存折,以便發放生活費。高局長說,“民政部門曾和當地的孤兒院進行了聯系,但根據政策,孩子的父母健在,孩子不算孤兒,無法進入孤兒院。”
高建林對北青報記者說,目前針對張柱、張明的情況,林業局民政局和校方也有自己的困難和擔憂:學校不敢讓兩個孩子單獨出校門,平時都有老師看管著,也很擔心孩子生病,害怕他們發生意外。“畢竟孩子的父母都健在,如果出了問題,我們可能要擔責任。”
此外,就是孩子的教育問題,“等到孩子上大學,那學費就高了。”高建林表示,接下來還是會努力和孩子的父母溝通交流,希望能從人性和社會道德的角度感化他們:“我們希望張柱、張明能夠健康成長,同時希望孩子的父母能夠承擔起責任,早日把他們接回去,給他們提供家庭的溫暖。”
編輯:梁霄
關鍵詞:特殊 兄弟 家人 失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