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要論>銳評 銳評
對外勞務輸出需警惕“黑中介”
今年上半年,一則題為《42名中國勞工被困迪拜》的新聞被國內各類媒體廣泛轉載,引發國人高度關注。國內某省一家建筑勞務公司明知其沒有對外勞務合作經營資格,卻通過虛假宣傳方式誘導42名工人至迪拜務工并收取中介費。該企業又在未給工人辦理工作簽證的情況下,參與某項目分包,后因手續不符被用工單位停工清場。該企業結算了部分工程款卻未向工人發放工資,導致工人無工作無收入,生活難以為繼。因無合法身份,工人們變成了“黑人”滯留迪拜。中國駐迪拜總領館獲悉上述情況后當即敦促相關企業負責人,充分保障勞務人員安全與合法權益,盡快向其發放工資,妥善安頓其生活并安排其盡快回國。不幸中有萬幸,這批工人最終順利返回家鄉。
其實,該案件只是眾多涉外勞務糾紛中的一起。近年來,隨著我國“走出去”戰略步伐的加快和“一帶一路”建設的持續推進,境外勞務需求持續旺盛,2016年在外各類勞務人員超過一百萬,出國務工已經成為越來越多國人的就業選擇。與此同時,各類涉外勞務糾紛也同步增長,勞務人員正當權益受損的糾紛高發頻發。這其中,黑中介扮演了諸多不光彩的角色。正是這些不合法、不守信、不專業的黑中介,為謀利不擇手段,虛假宣傳、高價收費、非法派遣、拖欠工資、扣押護照甚至限制人身自由,肆意侵犯出國務工人員合法權益,嚴重擾亂了對外勞務市場秩序,損害我國國家形象,讓受害者的出國務工之路從追尋夢想的淘金路、幸福路變成了“步步驚心”的受騙路、難歸路。
依法懲治黑中介,政府責無旁貸。為此,我國政府一方面最大限度維護出國務工人員合法權益;另一方面聚焦源頭治理,加大督查整治力度,加強法規制度建設。這些舉措取得了一定成效,但由于海外監管難度大、網上違法成本低等原因,黑中介仍然難以禁絕。那么,如何才能擦亮眼睛,防范黑中介?筆者給出國務工人員支幾招。
——了解外國國情。罔顧事實,把國外吹得天花亂墜、遍地黃金,用高額收入、大好前程“誘君入甕”是黑中介的慣用伎倆。所以,出國之前一定要了解一下目的國的經濟狀況、環境氣候、安全風險、法律制度、風俗習慣,對國外的真實情況做到心中有數。
——核實企業資質。根據我國相關法規規定,從事對外勞務合作或對外承包工程外派人員中介服務需要經商務主管部門批準,取得合法經營資格。所謂黑中介必然沒有涉外勞務經營資質。出國務工人員有權要求中介機構出示相關資格證書來“驗明正身”,也可以利用商務部網站中的《對外勞務合作企業名錄》和《對外承包工程企業名錄》這兩面“照妖鏡”讓黑中介“現出原形”。
——簽訂書面合同。中介向出國務工人員承諾的工作地點、職業工種、勞動條件、工作時間、勞動報酬、福利保障等內容,無論嘴上說得多好,如果不用一紙合同予以確定,都是白說。拒絕簽訂合同或者以個人名義胡亂寫上幾句都是黑中介慣用的“套路”,實質就是回避承擔法律責任。簽訂的合同也要妥善保管,它將是出國務工人員維護自身合法權益的“護身符”。
——參加外派培訓。2012年8月1日起施行的《對外勞務合作管理條例》明確規定出國勞務人員應當接受培訓,只有參加培訓并通過考試的勞務人員才能派出。培訓能幫助出國務工人員進一步了解有關國家的情況,了解出國工作的基本權利和義務,有助于受訓者更快適應國(境)外工作。黑中介通常不給出國務工人員進行培訓就發證或不培訓也不發證,因為讓出國務工人員知道的越少,他們見不得人的勾當才越容易得逞。
——明確簽證類型。進入一個國家務工的簽證只能是工作簽證。旅游、商務、留學等簽證類型是不能保證出國務工人員在國外的合法身份和權益的。黑中介為了在侵權后讓出國務工人員無法利用所在國法律途徑維權,往往對辦理工作簽證百般推諉。黑中介還會利用一些國家的對華免簽、落地簽等簽證便利政策,編出“免簽國不需要辦工作簽證”或“先過去,以后再補辦工作簽證”的鬼話,這種包藏禍心的“迷魂湯”千萬別信。
出國務工人員如果能夠做好上述六條,受騙的概率便會極大降低。但是,一些黑中介騙術日益高超,手段變化莫測,出國務工人員難免還會“中招”。一旦發覺自己被騙,也不要驚慌失措,既可以向中介機構注冊地或本人戶籍地的商務部門投訴,也可向中國駐外使領館尋求幫助。總之,堅持合法理性維權,不受別有用心者的蠱惑,切不可采取過激行動,非理性維權既無助于問題解決,影響當地社會秩序,還會損害國家形象,最后吃虧的是自己。
無論黑中介如何“七十二變”,只要出國務工人員增強自我保護意識,提高自我保護能力,做到出國前做足功課,遇事后依法維權,就一定能最大限度地維護好自身合法權益。
編輯:李敏杰
關鍵詞:工人 人員 出國 務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