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突發金融風險事件增多 反映信貸基礎不牢
近期突發金融風險事件增多,已引發市場高度關注。而突發金融風險事件背后,往往是信用風險不斷發酵的過程。實際上,突發金融風險事件的發生,說到底還是量變引發質變的結果。過去一段時間,金融機構重規模擴張而忽視了風險防控,重企業營銷而忽視了風險分散,重個體利益而忽視了整體風險隱患,這種信貸基礎工作的不牢,導致信用風險累積最終以突發風險事件的形式釋放,值得關注。
當前我國經濟增長動力的轉換,也是社會融資存量盤活和增量優化的過程,因而存量社會融資的信用風險釋放具有顯著順周期特征。但這不能否認一些金融機構在為企業提供表內外融資時的不審慎。盡管貸款“三查”制度確立了銀行信貸經營管理的行為范式,卻難以從根本上提升金融機構信貸經營管理能力。實務中,貸前調查模板化、貸時集中審批形式化、貸后管理流程化的現象并非罕見,制度設計之初期望的盡職盡責、主動防控的要求,并沒有完全落地,這實際上埋下了未來信貸資產質量劣變的隱患。表內貸款門檻高,就以表外低門檻融資來補充。客戶條件達不到正常融資方式要求,就主動開展各種表外金融創新來“貼心”服務。貸大、貸集中問題較為突出,“凡大必進”,“凡大必搶”,對企業實際經營調查不深入,對真正風險關注不夠,自以為有了資產抵押就可以“高枕無憂”,殊不知風險已在眼前;而圍繞大型企業競相融資,導致部分企業杠桿率快速上升,個別金融機構的局部風險往往會演化為牽涉多家金融機構的整體隱患。
這些現實情況表明,夯實信貸基礎工作的急迫性已經刻不容緩。首先,還是要確立激勵約束相平衡的信貸經營文化。過于看重信貸規模增長,必然會忽視風險的管控。同時,要將信用風險防控的關口前移,改變貸前調查的模板化,積極拓展貸前調查的深度與廣度。第二,要統一管理表內外信用風險。表內外融資方式雖有不同,但所有的融資條件應該要統一,客戶所有融資應納入整體信用風險防控范疇。第三,要強化貸后管理與風險預警的作用。貸后管理要破除流程化傾向,要將主動監測與預警信用風險作為工作重心,通過數據挖掘和分析,及時預警重點客戶的信用風險隱患;通過風險防控的合理化建議,形成硬約束,引導前臺業務營銷,避免風險過于集中。第四,要主動改變信貸業務結構。客戶類型應適當分散,發展中小型企業客戶,既支持了我國經濟增長動力轉換,也為將來業務拓展進行資源儲備,更為重要的是中小型客戶分散了整體信用風險。第五,要利用現代信息技術和互聯網環境,積極探索信貸經營管理體制和機制改革,摸索有效的信用風險經營和管理方式。
在我國以間接融資為主體的社會融資結構中,信貸基礎工作極為重要。信貸已經成為連接社會資金與實體經濟的主要通道,信貸活,則實體活。正因如此,需要夯實信貸基礎工作,既要有效滿足實體經濟資金需要,引導產業結構調整和優化升級;也要通過積極主動的風險防控,降低金融市場整體運行風險,牢牢守住不發生系統性、區域性金融風險的底線。
編輯:李敏杰
關鍵詞:風險 信貸 融資 金融 信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