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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大拐賣婦女案告破:團伙按股份制非法團購“越南新娘”
新化縣隸屬湖南省婁底市,前不久,這座臨江小縣城的寧靜與祥和被一起特大越南婦女拐賣案所打破。
2016年9月25日,新化縣公安局刑偵大隊接到群眾舉報,稱新化縣上梅鎮有人拐賣越南籍婦女。經過連續三個月的晝夜追緝,一個分工嚴密且疑犯涉及云南、四川、湖南多地的特大拐賣外籍婦女團伙逐漸浮出水面,一批新化籍犯罪嫌疑人采取投資入股方式,從云南籍犯罪嫌疑人手中低價“購入”越南婦女,再轉手高價出售給他人進行跨國買賣。
案情上報后,公安部將該案掛牌督辦,一條拐賣越南婦女的黑色地下產業鏈被徹底摧毀。
涉案人數眾多股份制運作
買了“越南新娘”的劉某文怎么也想不到,第一次帶著所謂的“妻子”上街購物,“妻子”就趁人不備,不告而別。
2016年9月25日,新化縣公安局刑偵大隊接到群眾舉報,稱新化縣上梅鎮有人拐賣越南籍婦女,而這個舉報人正是劉某文剛花了39000元高價“娶”過門的越南籍“妻子”。
“新婚燕爾”不到兩個月,劉某文就落了個人財兩空的結局,而為他安排這一切的正是他的妹妹劉某香。
經查,作為本案關鍵人物,劉某香伙同丈夫卿某林,借為他人介紹對象為名,長期從事越南婦女買賣的非法勾當。
2016年6月至8月,卿某林、劉某香伙同他人,分3次從云南籍賣家楊某壽那里“購入”6名越南婦女。由于急于脫手,劉某香居然把交易的對象放在了自己娘家人身上。
警方進一步偵查發現,與卿某林、劉某香合伙拐賣越南婦女的,是新化籍人員卿某兵、卿某山和新邵籍人員鄒某意,他們均是在卿某林的“牽線”下,加入到了越南婦女的非法買賣當中。
卿某林手頭掌握著所謂的“資源”,就是能聯系到云南賣家,找到可供買賣的越南婦女。給卿某林介紹“資源”的是一個叫卿某花的人,該人在新化當地被稱為越南婦女買賣的“鼻祖”。
經查,正是在卿某花的“接頭”下,卿某林認識了楊某壽等一批云南“賣家”,使得從云南河口到湖南新化這條越南婦女買賣的運輸線得以暢通。
卿某林被抓時,警方解救了6名越南婦女。據卿某林交代,這6名越南婦女算他和卿某兵、鄒某意、卿某山4人合股投資,并按出資多少分成。
卿某林坦言,“購入”這么多“越南新娘”,感覺資金一下子有些吃緊。為此,他們以集體的名義找別人借貸,并計本付息。
警方偵查發現,在股份制的運作體系里,一切都算在所謂的“公家”里,同樣被計為“成本”的還有“媒人”的介紹費等。
參與偵破此案的新化縣公安局刑偵大隊中隊長田軍告訴記者,“公家”是股份制運作的一個殼,通過這個殼,犯罪團伙對拐賣、“圈養”、接送、牽線、收買等環節進行了明確分工。
家族式參與反偵查意識強
張某麗本是“越南新娘”,“嫁”入中國多年。當初,卿某花把張某麗買到新化,沒料到后來她也成了人口販賣團伙中的一員。
當新的“越南新娘”來到新化,張某麗便會根據卿某花的安排,充當臨時“翻譯”。此案中,羅某翠、楊某本也都是被拐來的越南人,并和張某麗一樣加入到了越南婦女的非法買賣當中。
此案中,曾某華家里通過熟人買了一個“兒媳”。之所以選擇“越南新娘”,曾某華告訴記者,正是受到“張某麗們”的影響。
記者了解到,“張某麗們”讓一些有單身漢的家庭抱著僥幸心理,覺得買賣“越南新娘”可行,也讓初來乍到的“越南新娘”放下心理包袱,覺得“嫁”到中國來可信。
“這是一個畸形封閉的市場,熟人拉著熟人一起干,熟人給熟人推薦介紹,‘張某麗們’有時候既是熟人,也是家人。”新化縣公安局刑偵大隊民警楊愛文梳理案件時發現,這個犯罪團伙里,有多對犯罪嫌疑人同門同戶。
伍某寧是卿某林等人安排去云南接送“越南新娘”的司機。多次來往云南,伍某寧既熟悉了套路,也拿到了“資源”。因此,他決定不再依附卿某林他們,開始單干。
去往云南的線路,一路高速。回來的時候,他記住了一條“安全”路線,還隨身帶了幾張女性身份證,以給買回來的“越南新娘”打掩護。
買家如此,賣家亦如此。現身的很多云南賣家,大多都沒有名字,往往就一個代號。此外,為溝通方便,參與買賣的犯罪嫌疑人往往借助現代化的網絡通訊手段。
“這些犯罪嫌疑人反偵查意識很強,他們之間經常互相串通,試圖逃避公安機關追查和打擊。”田軍告訴記者。
“買方”將一律被追究刑責
如今,曾某華懊悔不已。當初為了給兒子買娶媳婦,曾某華不僅花盡了家中積蓄,而且還向別人借了錢。直到警察來到家里,曾某華這時才恍然大悟,明白自己和家人已經觸犯了刑法。
對于拐賣者來說,法律的制裁必不可少,而收買被拐婦女者所要付出的代價也不再僅限于人財兩空,還將加上定罪判刑的處罰。
2015年8月29日,十二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十六次會議表決通過了刑法修正案(九)。我國刑法原第二百四十一條第六款被修改為“收買被拐賣的婦女、兒童,對被買兒童沒有虐待行為,不阻礙對其進行解救的,可以從輕處罰;按照被買婦女的意愿,不阻礙其返回原居住地的,可以從輕或者減輕處罰。”這意味著今后收買被拐賣的婦女、兒童的行為也將一律被追究刑事責任。
此案中,有多戶家庭參與買娶了“越南新娘”。記者梳理發現,買娶“越南新娘”者,多數以農村大齡青年為主。為買娶“越南新娘”,他們往往花費數萬元。但買娶“越南新娘”,一方面有可能涉及拐賣,觸及法律所禁止的跨國人口販運的“紅線”;另一方面也有可能涉及婚姻詐騙,雙方一旦發生糾紛,權益很難得到有效的法律保障。
幾經波折,2017年中國農歷“小年”這天,首批12位“越南新娘”終于踏上了回家的路。在她們身后,一條綿延的法律“紅線”正護佑著她們平安到家。
□ 本報記者 蔡長春
編輯:曾珂
關鍵詞:特大拐賣婦女案告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