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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區共享單車亂停亂放物業紛紛下禁令 律師稱不妥
律師表示
物業單方面無權禁止
日前,學法律的小姚在準備將共享單車騎進小區時遭到保安阻撓,雙方爭得面紅耳赤,火冒三丈的姚先生甚至準備起訴小區物業:從法理講,沒有說共享單車不允許進小區;從情理講,他每次都停放整齊,憑什么被禁止。尤其是大型小區,從小區入口到自家樓下走走要七八分鐘,騎單車則方便很多。
為此,記者采訪了杭州六和律師事務所的胡增冬律師,胡增冬明確表示:如果沒有經過業委會或者大部分業主的同意,物業是沒有權利禁止共享單車禁止入內的。“物業可以進行監督管理,讓業主把車停放好,但不能因為清理起來麻煩,就一刀切不準進入?!?/span>
胡增冬認為,物業的存在是為小區業主服務。除非小區業委會通過,大多數業主支持,將條例寫進公約,才能將單車拒之門外。否則靠物業坐下來開個會,一拍腦袋就決定禁止所有共享單車入內是不合適的,也侵犯了業主正當權益?!拔覀€人覺得,加強停放管理和業主思想教育才是物業要去考慮的,畢竟小區是家,不是一個有條條框框管轄的禁區?!?/span>
以共守之規,養私人之德
共享單車原是為了讓資源利用最大化。但把共享單車騎進小區亂停亂放,影響他人,甚至將共享單車占為己用,就違背了共享精神。
在采訪過程中,有人覺得該禁止,但大多數人覺得,共享單車如果可以在小區內停放整齊,為什么要人為杜絕這樣的便捷之舉?
我們通常所說的公民意識,就是要講究公德,如小區里自掃寵物糞便,如人行道上禮讓行人。很多小區建立公約,其實就是為了培育公德之心,共守行為準則。但既然可以把禁止共享單車入內寫進公約,那么何不換種方式,將文明停放共享單車寫進公約呢?
又或者,在小區內成立志愿者隊伍,對于亂停亂放共享單車的行為進行規勸。
我們始終相信,真正優秀的物業公司,不僅能管理好一個小區,更應該促進小區業主文明習慣之養成?!。ū緢笥浾摺⊥跫羊E 文/攝)
編輯:梁霄
關鍵詞:小區 共享單車 物業 律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