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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遺成功后要平衡好開發與保護的關系
7月8日,在波蘭克拉科夫舉行的第41屆聯合國教科文組織世界遺產委員會會議(世界遺產大會)上,中國世界文化遺產提名項目“鼓浪嶼:歷史國際社區”獲準列入世界文化遺產名錄。至此,中國已擁有52處世界遺產。此前一天,青海省可可西里已經獲準列入世界自然遺產名錄。(7月19日《新京報》)
空中俯瞰,鼓浪嶼歷史風貌建筑與鷺江海峽對岸的現代建筑遙相輝映
可可西里、鼓浪嶼申遺成功是一件好事,最起碼,這是一種國際認可。而且,申遺成功之后,往往也能帶來巨大的經濟收益,對當地的GDP來說,肯定是一件好事。此前有資料顯示,平遙古城1997年申遺成功,旅游門票收入從1997年的125萬元增加到2008年的7500萬元,旅游綜合收入從1250萬元增加到2008年的6.7億元。此外,麗江1997年申遺成功后,2000年旅游綜合收入就達到13.44億元……這些,都是現實利好,也源于此,不少地方都熱衷于非遺的申請。
過于關注非遺的商業價值,其實已經偏離了申遺的初衷。非遺是人類文化的遺產,是人類文化的“活化石”,文化價值之高由此可見一斑。甚至可以說,相比起經濟價值,文化價值是其更重要的內涵。不過遺憾的是,當前的現實中,“重申請輕保護”“重商業輕文化”的現象客觀存在,一些地方一旦申遺成功,過度開發便會成為標配,也帶來了一些警示。以敦煌莫高窟為例,其申遺成功之后,在短短的幾十年間,莫高窟遭受的人為損壞超過了過去千余年的自然侵蝕,這樣的教訓很慘痛,必須避免。
當然,這樣的說法,并不是拒絕非遺的商業開發。不得不說,為了更好的進行保護,有時候一些適度的商業開發,也是很有必要的。這就需要進行科學的評估,若是確定不能進行開發的,則進行保護;可以適當開發的,也完全可以挖掘其商業價值。因為有商業價值從某種意義上來說,也是一種良性循環,因為這可以將商業價值收獲的經濟利益運用于保護上。但如今的問題,正是一個“度”的問題。這個度如何把握?誰說了算?似乎是一大難題,也需要進行科學的評估。
這方面,他山之石可以攻玉。比如日本,是世界上最早關注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的國家。早在1950年,日本就頒布《文化財保護法》,就用法律的形式對非遺進行了保護。通過法律保護,是最硬性的也是最有效的方法。但同時,日本也不排斥適度的開發,以東京皇宮護城河畔的“國立劇場”為例,有些演出場次,甚至要提前一年預定。至于如何把握“適度”這個度,可以學習韓國對非遺進行分級,這樣的話,適度的“度”就可以更好地把握了。
可可西里,鼓浪嶼申遺成功是可喜可賀的,但申遺成功后還要平衡好開發與保護的關系。因為,若是所有的非遺都只保護不開發的話,那也不合適,也無法形成“良性循環”。但若是過于商業化,也不妥當,因為一旦過度,很容易對非遺造成傷害。因而,面對申遺成功的喜事,當地還要提前思考好保護與開發的“度”的問題。唯此,才是上上之策。
編輯:李敏杰
關鍵詞:申遺 成功 開發 保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