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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科技廳多名干部卷入貪腐大案 虛設項目里應外合
除了創業的企業家紛紛送來好處費外,就連一些地市的科技部門申報項目,也要送酬勞。
2012年5月16日,常德市科技局副局長陳某和常德市電子技術研究所所長龔某來到聶榮喜辦公室,請其為常德市電子技術研究所的一個項目申請國家創新基金項目立項提供幫助。
聶榮喜答應幫忙,該項目2012年立項并獲得國家無償資助70萬元。之后,聶榮喜拿到了1.3萬元的“辛苦費”。
記者檢索相關資料發現,4年間,類似的受賄共發生了8次,行賄者有科技部門的干部、企業家、大學教授等。為何這些人都要向聶榮喜行賄呢?
一個行賄者交代了其中的緣由:雖然創新基金項目的最終立項決定權在科技部,但是如果沒有湖南創新基金管理中心的推薦是不可能立項的。何況,自2004年就任湖南省火炬創業中心主任的聶榮喜,與上級部門的關系熟稔,運作成功率很高。
據悉,湖南省科技廳火炬創業中心如此上下其手的并非聶榮喜一人。何愛東,火炬創業中心原副總工程師、項目監理部部長(正科級),法院一審認定其在參與項目立項、負責項目驗收等具體事項上,為他人謀取利益,共計收受8家企業或個人的賄賂87.4萬元。
分肥
判決書顯示,聶榮喜不僅借申報科技項目牟利,還能創造發財機會。與其合作的還有湖南省火炬創業中心中心副主任張新國(另案處理)。
2011年至2013年,聶榮喜與海聯公司董事長王某聯系,由海聯公司連續3年為湖南省火炬中心包裝申報材料。之后湖南省火炬中心申報的“湖南省科技創業孵化與中小企業創新服務平臺”項目成功立項,獲得國家無償資助資金230萬元。
按照規定,這個錢不能亂開支。2011年資金撥付到湖南省火炬創業中心后,聶榮喜與王某商議,該中心以“咨詢費”名義每年支付24萬元給海聯公司,其中一半作為包裝費用,剩余部分扣除稅費后返還給湖南省火炬中心。
此后兩年,海聯公司返還湖南省火炬創業中心20.4萬元,該中心以加班費的名義發給員工,聶榮喜分得兩萬元。
2012年下半年到2014年6月,聶榮喜決定將湖南省火炬創業中心向創新基金項目承擔單位收取的驗收評審費中,已經包含并發放給評審專家的咨詢費,再次在湖南省火炬創業中心財務報銷。何愛東整理并提供項目清單、專家名單和專家簽字領錢表等單據資料,由財務人員在中心的賬目上列支,共套取了54萬多元。這筆錢以加班費名義發放,聶榮喜從中分得8萬余元。
1997年,時任湖南省火炬創業中心副主任的俞建華決定湖南省火炬創業中心投資入股長沙亞星數控技術有限公司(以下簡稱“亞星公司”),1998年湖南省火炬創業中心分多次將25萬元股本金付給亞星公司,但亞星公司一直沒有給湖南省火炬創業中心分紅和返還本金。
2004年聶榮喜到湖南省火炬創業中心任主任后,發現賬目中沒有體現這筆投資,多次向亞星公司要求返還投資款未果。
2011年,聶榮喜得知亞星公司正在向湖南省火炬創業中心申報高新技術企業認定,遂與副主任張新國商議借此要求亞星公司歸還上述投資款。亞星公司先后將10萬元轉入該中心的“小金庫”和另一個個人賬戶中。上述25萬元,聶榮喜決定分給湖南省火炬創業中心5名員工,自己拿了5萬元。
2003年7月至2014年6月,聶榮喜在擔任湖南省火炬創業中心主任期間,多次與副主任張新國采取各種手段套取公款,然后以加班費的名義發給該中心職工,私分國有資產144.85萬元,個人分得22.4萬元。
編輯:李敏杰
關鍵詞:項目 聶榮 湖南省 中心 火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