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別讓“限塑令”再遭遇我行我“塑”尷尬
兩頭蒜、一個西紅柿、幾個小芒果……別看筆者就買了這么點東西,超市導購依然盡職盡責地用透明手撕連卷塑料袋將它們分類裝好、稱重、貼價簽。結賬時,收銀員還會問一句:您需要塑料袋嗎?大部分人都選擇花幾毛錢買個塑料袋,然后窸窸窣窣地裝好物品走人。世上沒有免費的午餐。算算眼前的生活賬,塑料袋為舒適便利加分;如果算筆長遠的環保賬,塑料袋則為健康家園減分。與其等到不得不付出慘重代價,不如現在就將塑料袋“繩之以令”。(《人民日報》,6月9日)
《關于限制生產銷售使用塑料購物袋的通知》于2008年6月1日起正式實施,依據該規定:在全國范圍內,厚度小于0.025毫米的超薄塑料袋,禁止生產、銷售、使用。所有超市、商場、集貿市場等商品零售場所,一律不得免費提供塑料購物袋。 2008年至今已過去9年時間,9年,是我國公民完成義務教育的一個階段,“限塑令”頒布9年以來,環保這堂課大家是否有所收獲呢?
通過媒體報道和記者實地走訪發現,大型商場和超市“限塑令”執行情況良好,然而不少農貿市場、街邊攤點仍在提供免費塑料袋。“限塑令”的本意在于通過價格的調節作用,減少和限制塑料袋的使用,提高公眾的環保意識、遏制“白色污染”。然而,通過價格杠桿推動的“限塑令”似乎并沒有讓太多人“望而卻步”和體會其中的“良苦用心”,甚至有人將“限塑令”看做“賣塑令”,認為不少商家趁機賺得盆滿缽滿。
小攤小販隨時為你準備的“貼心”塑料袋、超市里不設限讓人自取甚至一拽就是一米多的塑料袋、收銀臺前不少顧客默默付費的塑料袋,這些“白色污染”一直都充斥在我們的周邊,“限塑令”的“溫柔”正在遭遇我行我“塑”的尷尬。其實,“白色污染”并不是治不好的病。
據媒體報道,臺北也曾推動環保減塑,“兩袋合一”讓民眾在連鎖超商、超市和量販店購買塑料袋時,只能買同時可用于購物和裝垃圾的兩用袋。2009年印度首都新德里開始徹底禁塑,顧客或店員使用非生物降解塑料袋將會受到10萬盧比的罰款,2011年再強調和擴大“生產者責任制度”。
由此看來,除了加強公眾的環保意識、利用價格杠桿減少塑料袋使用以外,還需要一些“強硬”手段。加大對違規生產的處罰力度,探索研究新型環保材質購物袋,降低成本和污染,從源頭、流通、使用各環節加強監管和執法力度,或許可以讓“限塑令”走出我行我“塑”的尷尬。
編輯:劉小源
關鍵詞:塑料袋 限塑令 尷尬 遭遇 環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