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拐騙事件中的父母失職問題不容忽視
近日,江西省贛州市人民檢察院聯合贛州市公安局等部門,開展了一次模擬防拐騙測試。工作人員假扮成騙子,在超市、火車站等地點,對孩子們進行模擬拐騙。一共測試了50名年齡在3到10歲的兒童,結果,其中有42名孩子在零食、玩具等的誘惑下被模擬拐走,只有8個孩子沒有被拐。(6月4日 央視網)
在“拐騙測試”中被成功“拐走”的孩子,并非完全沒有接受過防騙教育。有家長就表示,平時經常對孩子進行防騙教育,甚至“覺得教育得還蠻好”,所以,“他應該不會跟陌生人走”。可是,結果卻是,進行過防騙教育的孩子卻仍然沒能通過“拐騙測試”。
相信絕大多數家長都曾對孩子進行過防騙教育,甚至,這樣的教育在日常生活中經常進行。如果對孩子進行一下防騙知識的測試,可能每個孩子都能講得很好,拒絕跟陌生人走的態度也會表現得很堅決。
問題在于,從理論到實踐,從知道怎么做到臨事懂得正確處理,中間隔著很大的一條鴻溝。每個人都知道要防范騙子,也都清楚遭遇騙局時怎么做,但是騙子臉上是沒有標簽的,甚至存心騙人的騙子還會表現得和藹可親、友好熱情,騙術也會被刻意地偽裝起來,所以,別說年齡還是個位數的孩子,即使是在社會上歷練多年的成年人,直面真實的騙局時也未必能躲得過。正因如此,上當受騙的成年人比比皆是。
成年人尚且如此,心智尚未成熟、社會經驗極度貧乏的未成年人,尤其是未成年人中的低齡兒童在拐騙者面前完全失去判斷力也就不足為奇了。所以,不管警方、學校、家長等等相關各方把防拐騙知識普及得多么到位,模擬演練做得多么頻繁,防騙意識構建得多么牢固,當拐騙真的發生時,孩子們該無法識別的還是會無法識別,該跟著拐騙者走的還是會跟著走的。
“拐騙測試”說明,應對拐騙兒童犯罪活動,首先要做的,就是忽略掉拐騙教育,將拐騙教育在防拐騙中的作用視為“零”,而將防拐騙的責任完全放到家長、學校和公安等成年人和職能部門身上。
對那些參與拐騙兒童犯罪的人,無論是拐騙者,還是收買被拐騙兒童的人,都必須給予嚴厲的處罰,這一點是毋庸置疑的。倒是在父母等監護人的責任問題上,有很多值得反思之處。
絕大多數拐騙事件的發生,都與父母及其他監護人疏于看護有關。遺憾的是,在拐騙兒童案件中,家長所扮演的角色通常是受害者,而非應該被追責的人失職違法者,這也在一定程度上導致了部分家長履行監護人職責時的消極和不作為,增加了兒童被拐騙的風險。
因此,有必要通過法律和制度的約束,讓學校、家長等負有監護之責者履行好各自的監護職責,尤其是讓家長永遠繃緊履行好監護責任的弦。更重要的是,當監護職責未能有效履行時,必須建立起對失職行為進行有效追究的懲罰機制,以在監護人那里做到防拐防騙警鐘長鳴,做好兒童保護,維護兒童利益。
編輯:李敏杰
關鍵詞:拐騙 兒童 孩子 家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