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穿上法律“鎧甲”的個人信息離“安全”還有多遠
明確侵犯公民個人信息罪的定罪量刑標準,嚴打出售販賣個人信息行為,確立用戶信息“誰收集,誰負責”的責任主體……《中華人民共和國網絡安全法》“攜手”《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關于辦理侵犯公民個人信息刑事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以下簡稱《解釋》)6月1日起正式實施,它們將怎樣影響你我的網絡生活?又將如何為個人信息安全護航?個人信息足夠安全了嗎?
“裸奔”的個人信息穿上法律“鎧甲”
“剛簽完購房合同,賣家具,搞裝修的電話突然就多了,而且沒完沒了,讓人‘細思恐極’?!弊鳛橐幻蓭?,個人信息泄露帶來的一系列麻煩,曾讓北京市尚公(昆明)律師事務所的李承蔚律師也束手無策。
“此前,由于法律打擊這類犯罪行為還沒有明確的定量定性標準,自由裁量太寬,監管部門無力,侵權者違法成本低,受害人則往往投訴無門?!崩畛形档脑庥霾⒎莻€案,而他律師的身份更突顯此前個人信息保護的尷尬。
個人信息安全已是全社會高度關注的問題,但個人信息泄露的困擾每天還在發生著——明明只向一家地產公司透露過個人信息,但隨后不同地產中介都在找你賣房子;明明通過規范網站購買的機票,航班起飛前突然接到非航空公司發來的“航班取消”詐騙短信;小孩上學了,補課班、外語培訓班能準確地說出你的名字和住址進行精準推銷……
李承蔚說,互聯網時代,個人信息的泄露和販賣成為其他各類犯罪的上游犯罪,敲詐勒索、電信詐騙等,多以非法獲取個人信息為前提。
中國互聯網協會發布的《中國網民權益保護調查報告2016》顯示,55%的受訪網民收到過“冒充公安、衛生局、社保局等機構進行電話詐騙”的詐騙信息;37%的受訪網民因收到各類網絡詐騙而遭受過經濟損失。
在法律界人士看來,此次正式實施的網絡安全法和兩高《解釋》為網絡安全勾畫出了基本的監管框架,為“裸奔”的個人信息穿上了法律的“鎧甲”。
“其中對公民個人信息的范圍、非法提供、獲取公民個人信息的認定標準、侵犯公民個人信息罪的定罪量刑標準等進行明確界定。量化了具體標準,讓全社會高度關注的打擊侵犯個人信息犯罪有了可操作性依據,讓執法者、受害人有了可以判斷的具體依據。”李承蔚說,這將幫助更好地打擊、預防各種侵犯公民個人信息的行為,監管部門和企業都將承擔起更多的責任。
編輯:李敏杰
關鍵詞:安全 公民 企業 信息 網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