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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園貸,“開正門”也要防風險
大學生是一個特殊的信貸群體,不能將其等同于一般的“多金”客戶。銀行在為校園貸“開正門”的同時,也要注意防范可能的風險,滿足學生基本消費需求,限制不合理的高端消費,嚴防資金進入高風險領域,并努力降低信貸成本,減輕學生群體的消費負擔
隨著中行、建行等國有商業銀行陸續開通校園貸業務,這個曾經被網貸平臺“玩壞了”的特殊消費金融市場有望恢復秩序。
“裸條借貸”“暴力催收”“欠貸自殺”……近年來,校園信貸市場亂象叢生,不僅給金融市場帶來風險,也成為嚴重的社會問題。商業銀行為校園信貸“開正門”,有利于引導形成良好的校園金融秩序。從新發行的兩款校園貸產品看,年化利率只有5.6%,不到互聯網金融借貸產品的1/3,更不及高利貸產品的一個零頭,有了低息正規的金融產品撐腰,相信那些依靠非法手段生存的校園高利貸再難掀起大的波瀾。
不過高興之余,不免讓人有些擔憂。早在本世紀初,不少商業銀行就開始“跑馬圈地”,推出針對學生的信用卡業務,2006年我國在校大學生持卡比例達到15.1%,2007年上升到24%。然而,一些銀行業務員為了搶生意,不分年齡、不看信用、不管收入,讓很多缺少自控能力的大學生迅速淪為“卡奴”,學生過度透支信用卡、家長被迫還債事件頻發,增加了銀行發卡風險,也引發學生家長不滿。最終監管部門不得不收緊對校園信用卡業務的管理,各商業銀行也相繼叫停了大學生信用卡業務。
如今的校園貸,雖然是以貸款的形式發行,但其自助申請、循環出借、全額提現等特征,卻與傳統信用卡業務十分相似,同樣存在著過度消費、違規使用、無力償還等風險。銀行是資金使用的“把關人”,既要對出借人的資金安全負責,也要對借款人的資金使用負責,把合適的資金配置給合適的人群使用,是銀行肩負的重要職責,也是防風險的必然要求。因此,在商業銀行大舉進軍校園的同時,千萬不能忘記防風險,以免重蹈當年校園信用卡的覆轍。
首先,要全力滿足基本消費,不斷提高助學貸款資助水平。與學業有關的消費貸款,應該得到最大限度的支持和滿足,并盡可能地使低息、長期的國家助學貸款惠及每個需要的學生,切不可讓貧困學生陷入借高利貸交學費的窘境中。2015年,經辦國家助學貸款的國家開發銀行為250萬學生發放了助學貸款,資助人群占比6.7%,生均6700元,而美國同期有近七成的大學生依靠貸款完成學業,其中固然有兩國高校學費和消費習慣的差異,但也顯示出我國助學貸款資助比例、額度仍有較大提升空間。
其次,要審慎控制高端消費,嚴防資金進入高風險領域。打開某互聯網金融平臺網站,其針對大學生的分期消費產品主要是Iphone7手機、LV錢包、香奈兒香水,這些在成年人看來都近乎奢侈品的東西,被以信用消費的名義推銷給普通大學生,必然會引發潛在的金融風險。針對普通大學生的消費信貸應該有基本的用途限制,銀行不能為了放貸而鼓勵放縱大學生進行不合理甚至不合法的消費,應當從嚴審核資金用途,對于借貸資金提現的,要嚴防用于炒股、賭博等違法違規行為;對于大額不合理消費的,要限制其貸款額度、督促其提供合理的還款計劃,幫助大學生樹立正確的消費觀念。
最后,要努力降低信貸成本,減輕學生群體的消費負擔。坐火車,學生可以享半價;去景區,學生可以享優惠,就連某些品牌的手機、電腦,也有專門針對學生群體的教育優惠計劃。在全社會努力為學生群體減負的同時,銀行經營校園貸也應像“三農”、小微貸款一樣,堅持保本微利的基本原則。校園貸的經營主體雖然是商業銀行,但切不可完全商業化,不可把學生這個特殊群體等同于一般的“多金”客戶,一味追求利潤最大化。當然,實現這一目標離不開政府的有力引導,可以對校園貸采取貼息免稅、定向降準等支持措施,提高商業銀行經營校園貸的積極性,也進一步降低學生群體的信貸負擔。
編輯:李敏杰
關鍵詞:校園 學生 消費 風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