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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員談公務接待禁酒令:它像護身符般把我解脫出來
貫徹落實中央八項規定精神,馳而不息查糾“四風”,近期許多地方推出升級版“禁酒令”,對公務接待中的飲酒行為進行更為嚴格的約束。
此前,地方通常禁止在工作日午間飲酒。近期出臺的“禁酒令”升級版,對時間場合、飲品種類等多個方面的限制更為嚴格、細化。各地通過嚴格的執紀監督問責落實“禁酒令”,得到干部群眾的支持。
為什么“禁酒令”升級獲得越來越多的支持?有效執行“禁酒令”需要怎樣的條件、環境與氛圍?“干部狀態新觀察”欄目推出“‘禁酒令’升級”系列報道,介紹地方出臺的舉措及其成效,聚焦問題,分析求解。
——編者
尹志燁繪(人民視覺)
“一律不準飲酒,是指一律不得飲用任何人和任何單位提供的任何酒類。”2016年9月新疆維吾爾自治區出臺的《自治區公務接待禁止飲酒的規定》強調了“一律不準”,明確因外事和招商引資等特殊情況需飲酒的,要報本級紀委審核批準。
曾經,一些干部在公務接待中“任性”,幾杯酒下肚,就毫無約束、毫無畏懼。有的違規公款吃喝,甚至發生過喝酒致人死亡的悲劇。
現在,新的“禁酒令”出臺8個月了,執行情況如何?干部群眾反響如何?記者進行了調查。
以前公務接待并沒有全面禁止飲酒,有的干部因為飲酒發生了不少問題
2015年2月,吉木薩爾縣慶陽湖鄉黨委原書記華敏、鄉派出所原所長拜陳云等違規公款吃喝,致一人酒后身亡,事后華敏等統一口徑、提供虛假情況對抗組織調查。最終,牽涉此案的13名黨員干部全部被處理,華敏、拜陳云均受到留黨察看處分,降為科員。
“以前,公務接待有關規定中并沒有全面禁止飲酒,有的干部因為飲酒發生了不少問題。”新疆維吾爾自治區紀委黨風政風監督室主任武洪斌說,從近年來查處的此類問題和調研情況看,有的黨員干部借公務接待大吃大喝、鋪張浪費;有的飲酒無度、舉止失態、言行不當;有的飲酒后誤時誤事、耽誤工作甚至誘發其他意外事件。這些行為不僅影響了黨員干部自身形象,而且損害黨的形象。
在嚴肅執紀的情況下,仍有人思想麻痹,頂風作案。2016年5月5日,經請示昌吉州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原黨組副書記、主任馬國忠(時任該中心駐木壘縣東城鎮沈家溝村“訪惠聚”活動工作隊隊長)同意,該中心昌吉管理部原副主任鄧穎帶領該部工作人員蔣福斌等9人,以與沈家溝村黨總支開展“結對共建”活動為名,看望駐村工作隊,并購買了價值1691元的白酒、蔬菜和水果,費用從昌吉管理部賬外資金中支出。
編輯:梁霄
關鍵詞:官員 公務 接待 護身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