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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試點”不是光環而是責任
近日,習近平總書記在主持召開中央深改組第三十五次會議時強調,抓好試點對改革全局意義重大。要認真謀劃深入抓好各項改革試點,堅持解放思想、實事求是,鼓勵探索、大膽實踐,敢想敢干、敢闖敢試,多出可復制可推廣的經驗做法,帶動面上改革。
眾所周知,但凡改革總是存在一定的不可預知性,只有在“摸著石頭過河”中,才能知道改革好不好、作用強不強、公眾滿意不滿意,這也更強調了“試點”的重要性。那么什么樣的城市才能成為“試點”?成為“試點”對城市的發展又存在什么利弊?“試點”成果的好壞又是如何評價的?想必不少人都存有這樣的疑惑。
盡管“試點”會讓一個行業、一個領域,甚至一個城市的未來充滿了未知,但伴隨而來的政策的傾斜、資源的扶持、人才的補充等一系列“紅利”卻是少不了的。何況稱之為“試”,其依據、標準也是經過高層反復研究、論證的結果,只要有膽量“吃”下去,也基本上都是“螃蟹”居多,即便“硌著牙”也不會造成多大損害,這樣的“試點”誰又不想要呢?
時下,不少單位、行業,甚至地方似乎是看到了這個“好處”,都為了“試點”的名頭而趨之若鶩,多去蹭蹭政策的邊角,爭得些發展的先機。于是乎,得不到“試點”機會的垂頭喪氣,一旦得到,便以“榮獲某某試點”“入選某某試點名單”大加報道、廣而告之,似乎“試點”的獲得就是一種成就、成為一類標桿,需要捧在手心里好好“呵護”,讓外人去“羨慕”“嫉妒”吧。如此看待“試點”,只怕是領會錯了上級意圖。
敢“試”只是改革的第一步,從嘗試到落地還有很長的路要走,好的政策更需要好的“試點”選擇,光靠爭取是遠遠不夠的,還需要科學的論證、全面的統籌、有效的研究,一旦“試點”選擇不當,再好的政策也會付之東流。想成為“試點”,得到更好的發展環境、更多的成長資源是人之常情、無可厚非,但更需要理性評判、妥善選擇,不僅要對地方的發展擔當負責,更要對宏觀政策的有力推進擔當負責。
相關行業、部門,或是地方要多找找自身的長處、優勢,摸清楚自家“底子”,看看能否與“試點”的要求相得益彰、同頻共振,抱著負責任的態度來爭取,確保試行之時有政策配套、有環境基礎、有人才支撐,有絕對的實力將“試點”的各項要求做出好效果,做到全面領先,為行業、城市、國家的發展提供有益的經驗參考。同時,上級部門選“試點”,更要做到“一碗水端平”,不論是想嘗“甜頭”的還是“毛遂自薦”的,都要平等待之,所有的調查、摸底,研究、論證一環都不能少,杜絕權力尋租,真正選出好“試點”。
“試點”不是光環,而是責任。每一個“試點”要能深切感受到肩上擔子的重量,珍惜機會、把握機遇,真正對得起政策出臺的不易、上級單位的信任、公眾的期盼。
編輯:李敏杰
關鍵詞:試點 政策 光環 責任 改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