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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部:在哪里執法就在哪里普法
記者:國家機關實行“誰執法誰普法”普法責任制的主要職責任務是什么?
張軍:《意見》對國家機關實行“誰執法誰普法”普法責任制的職責任務作了明確規定,主要有七項:
一是建立普法責任制。普法是執法單位的重要工作職責。《意見》要求,國家機關要把普法作為推進法治建設的基礎性工作來抓,納入本部門工作總體布局,做到與其他業務工作同部署、同檢查、同落實。制定本部門普法規劃、年度普法計劃和普法責任清單。建立健全普法領導和工作機構,明確具體責任部門和責任人員。還要指出的是,實行國家機關“誰執法誰普法”普法責任制,并非只是具體責任部門和責任人員職責,執法單位的每一名領導同志、每一名執法工作人員都承擔著各自不同也是共同的普法責任。執法單位的主要負責同志應清醒認識到,這是執法單位的全員責任。
二是明確普法內容。《意見》要求,深入學習宣傳習近平總書記關于全面依法治國的重要論述,突出學習宣傳憲法,深入學習宣傳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律體系,深入學習宣傳與本部門職責相關的法律法規,深入學習宣傳黨內法規。
三是切實做好本系統普法。“打鐵還需自身硬”。為了解決執法普法者自身對國家有關法律制度的理解、把握,《意見》要求,健全完善國家機關黨組(黨委)理論學習中心組學法制度,健全完善日常學法制度,加強對國家工作人員的法治培訓,加強對國家工作人員學法用法的考試考核,完善評估機制。
四是充分利用法律法規規章和司法解釋起草制定過程向社會開展普法。在法律法規規章和司法解釋起草過程中,向社會公眾征求意見,既是提高立法質量的有力舉措,也是提高普法效果的有效途徑。《意見》要求,國家機關在法律法規規章和司法解釋起草制定過程中,對社會關注度高、涉及公眾切身利益的重大事項,要廣泛聽取公眾意見。除依法需要保密的外,法律法規規章和司法解釋草案要向社會公開征求意見。加強與社會公眾的溝通,及時向社會通報征求意見的有關情況。法律法規規章和司法解釋出臺后,要通過政府網站、新聞媒體公布或在公共場所陳列,方便社會公眾理解掌握。
五是圍繞熱點難點問題向社會開展普法。對熱點難點問題的依法處理應當成為面向社會公眾的法治公開課。《意見》要求,執法司法機關在處理教育就業、醫療衛生、征地拆遷、食品安全、環境保護、安全生產、社會救助等群眾關心的熱點難點問題過程中,要加強對當事人等訴訟參與人、行政相對人、利害關系人以及相關重點人群的政策宣講和法律法規講解。針對網絡熱點問題和事件,組織執法司法人員和專家學者進行權威的法律解讀,組織普法講師團、普法志愿者廣泛開展宣傳講解,弘揚法治精神,正確引導輿論。
六是建立法官、檢察官、行政執法人員、律師等以案釋法制度。黨的十八屆四中全會明確要求“建立法官、檢察官、行政執法人員、律師等以案釋法制度”。實踐證明,以案釋法是最受群眾歡迎、最易接受的普法形式之一。《意見》要求,法官、檢察官利用辦案各個環節宣講法律,及時解疑釋惑。判決書、裁定書、抗訴書、決定書等法律文書應當圍繞爭議焦點充分說理,深入解讀法律。要通過公開開庭、巡回法庭、庭審現場直播、生效法律文書統一上網和公開查詢等生動直觀的形式,開展以案釋法。行政執法人員在行政執法過程中,要結合案情進行充分釋法說理,并將行政執法相關的法律依據、救濟途徑等告知行政相對人。各級司法行政機關要鼓勵和支持律師在執業活動中,告知當事人相關的法律權利、義務和有關法律程序等,及時解答有關法律問題;在參與涉法涉訴信訪案件處理過程中,切實做好釋法析理工作。審判機關、檢察機關、行政執法機關、司法行政機關要加強典型案例的收集、整理、研究和發布工作。要組織法官、檢察官、行政執法人員、律師開展經常性以案釋法活動。
七是創新普法工作方式方法。創新是普法工作發展的第一動力,要不斷推動法治宣傳教育的理念創新、制度創新、內容創新、方式手段創新。《意見》要求,進一步深化司法公開,依托現代信息技術,打造陽光司法工程。注重依托政府網站、專業普法網站和微博、微信、微視頻、客戶端等新媒體新技術開展普法活動,努力構建多層次、立體化、全方位的法治宣傳教育網絡。
編輯:李敏杰
關鍵詞:普法 國家機關 工作 執法 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