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魯迅的文化自信 ——兼談五四文學精神
魯迅在中國思想文化界產生廣泛而巨大的影響始于五四新文化運動,“魯迅”這個筆名第一次使用于1918年5月在《新青年》雜志上發表的小說《狂人日記》,但應當注意的是,他在此前10年就已形成相當明確的文化思想,具有很強的文化自信。
這方面有一段最重要的論述,見于他1908年8月發表的《文化偏至論》。魯迅寫道:“中國在今,內密既發,四鄰競集而迫拶,情狀自不能無所變遷。夫安弱守雌,篤于舊習,固無以爭存于天下。第所以匡救之者,繆而失正,則雖日易故常,哭泣叫號之不已,于憂患又何補矣?此所為明哲之士,必洞達世界之大勢,權衡較量,去其偏頗,得其神明,施于國中,翕合無間。外之既不后于世界之思潮,內之仍弗失固有之血脈,取今復古,別立新宗,人生意義,致之深邃,則國人之自覺至,個性張,沙聚之邦,由是轉為人國。人國既建,乃始雄厲無前,屹然獨見于天下,更何有于膚淺凡庸之事物哉?顧今者翻然思變,歷歲已多,青年之所思惟,大都歸罪惡于古之文物,甚或斥言文為蠻野,鄙思想為簡陋,風發搪起,皇皇焉欲進歐西之物而代之……凡所張主,惟質為多,取其質猶可也,更按其實,則又質之至偽而偏,無所可用。”
這里有三點值得注意,一是任何思想都要合于中國國情,用于實踐確有成效,要在這樣的前提下建設新的中國文化(“新宗”);二是這樣的新文化一定是繼承了中國固有之歷史文化的,與悠久的傳統血脈相通,因此能夠凝聚人心,傳之久遠;三是“歐西”(西方)的東西情形復雜,有不適合于中國的,而好的東西一定要拿來為我所用——“取今”是為了“復古”,用來為偉大中華民族的復興事業服務。
“歐西”(西方)的哪些東西是不合中國國情的?當時魯迅主要講了兩條,一是只追求物質文明,不重視精神境界的提高:“諸凡事物,無不質化,靈明日以虧損,旨趣流于中庸……物欲來蔽,社會憔悴,進步以停,于是一切詐偽罪惡,蔑弗乘之而萌,使靈性之光,愈益就于黯淡。”二是西方的選舉政治。魯迅認為那種民主并不高明,“見于西方者不得已,橫取而施之中國則非也”;而所謂議會則無非是“將事權言議,悉歸奔走干進之徒,或至愚屯之富人,否亦善壟斷之市儈,特以自長營膰,當列其班,況復掩自利之惡名,以福群之令譽”。這些想法很能體現青年魯迅對中國歷史進程的深刻思考。
當然魯迅當時還沒有來得及對他心目中的“新宗”和“人國”提出更具體的意見,因而不免有些空想的色彩,但他否定了“言非同西方之理弗道,事非合西方之術弗行”的流行思潮,是無比深刻的。中國歷史后來的發展充分證明了魯迅這一思想的預見性和深刻性。
魯迅強調中國應當走自己的路,要建立有中國特色的新社會,并且惟其如此,就要廣泛吸收外來文化的營養。魯迅翻譯了大量的外國作品,又一向強調采用“硬譯”的方法,嚴防思想走樣,產生誤解。魯迅贊成將外國的可用的思想中國化,但這種“化”絕不是一個譯者就能完成的,而應當在充分研究深入思考之后,在從事了大量的實踐之后。洋為中用需要一個過程,不能指望立竿見影,譯者只要譯得準確、以供大家參考就好。這也正表現了一種文化自信,不管是什么東西,我們都能消化。
魯迅對于中國傳統文化具有淵博的知識,進行過深入的研究。早在五四之前,他從日本留學回國以后,就花大力氣研究唐以前的小說,撰成《古小說鉤沉》書稿一部,而生前始終沒有出版;他又對紹興地方歷史文獻做過細致的輯佚工作,博采窮搜輯成《會稽郡故書雜集》,1915年用周作人的名義以木版印行,其中包括八部古代會稽人物傳記與地記的逸文,即謝承《會稽先賢傳》、虞預《會稽典錄》、鐘離岫《會稽后賢傳記》、賀氏《會稽先賢象贊》、朱育《會稽土地記》、賀循《會稽記》、孔靈符《會稽記》、夏侯曾先《會稽地志》。可見魯迅對于鄉土文化,對于歷史傳統,無比熱愛和敬重。“穆然有思古之情”,正是他在五四新文化運動中沖鋒陷陣、作出重大貢獻的一大動力。
中華民族有著極其深厚的文化傳統,幾千年來積累了無比豐富的精神遺產,作為代表五四文學精神的魯迅非常重視繼承這一偉大的血脈,具有堅定的文化自信,畢生奮斗,終于成了中國新文化的偉人。
(作者為揚州大學教授,魯迅研究專家)
編輯:楊嵐
關鍵詞:魯迅 文化 中國 自信 五四文學精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