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紀檢監察機關查處68起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問題
遼寧省
遼寧省通報4起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問題
1. 沈陽市大東區政信保安服務有限公司經理牛景峰公款國內旅游問題。2016年6月,牛景峰與他人利用公務出差之機,借機公款旅游。牛景峰受到黨內嚴重警告處分。
2. 岫巖縣雅河街道辦事處花園村違規發放福利問題。2016年2月,村委會成員研究決定違規給村干部發放福利,時任花園村黨支部書記李樹新受到黨內嚴重警告處分。
3. 大石橋市水源鎮副鎮長孫本瑜接受可能影響公正執行公務宴請問題。2017年1月23日,孫本瑜違規接受當地某公司負責人宴請。孫本瑜受到黨內嚴重警告處分。
4. 開原市威遠鎮水利站站長艾義軍違規操辦婚喪喜慶問題。2016年12月,艾義軍違規舉辦婚宴。艾義軍受到黨內警告處分。(遼寧省紀委)
吉林省
吉林省通報4起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問題
1. 省精神文明建設指導委員會辦公室原主任謝文明違規占用省志愿者協會超標準公務用車問題。謝文明在兼任省志愿者協會會長期間,違規占用協會一臺超標準公務用車。謝文明還因違反其他紀律,受到撤銷黨內職務、行政降級處分。
2. 省高速公路集團有限公司黨委委員、總工程師張書林,黨委委員、總會計師劉超公車私用問題。2017年1月1日至4月14日,張書林、劉超在元旦、春節、清明節及雙休日期間,違反公車管理使用規定,多次駕駛公車辦私事。2人分別受到黨內嚴重警告處分。
3. 省展覽館原館長唐志軍公車私用、超標準配備使用辦公用房問題。唐志軍自行駕駛單位公車上下班,下班后及節假日期間存在公車私用問題;唐志軍利用擔任副館長、館長職務便利,超標準使用辦公用房,且采取弄虛作假手段規避組織檢查。唐志軍受到黨內嚴重警告處分。
4. 長春理工大學校長辦公室車輛服務中心主任楊波公車私用問題。2017年清明節期間,楊波利用職務之便,私自駕駛本單位公務用車去其女兒家,在社會上造成不良影響。楊波受到記過處分。(吉林省紀委)
黑龍江省
黑龍江省通報1起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問題
樺川縣林業局違規發放津補貼和福利問題。該縣林業局多次向職工違規發放安全獎金、節假日補助以及土特產等福利,合計金額72萬余元,對此,縣林業局原局長魏文利負主要責任。魏文利還存在其他違紀問題,受到留黨察看一年、行政降級處分。(黑龍江省紀委)
江蘇省
江蘇省通報3起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問題
1. 常熟市國土資源局黨組書記、局長張俊華違規發放津補貼問題。2016年2月5日,張俊華在組織開展土地衛片執法專項行動時,擅自決定給各分局局長以及常熟市局法規科、監察大隊負責人共15人每人發放價值2357元的中國移動充值卡、超市購物卡、購物券,共計價值人民幣3.53萬元,受到黨內警告處分。
2. 南通市通州區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局長姚忠、副局長陳飛違規接受可能影響公正執行公務的宴請和發放津補貼問題。姚忠、陳飛在召開全區煙花爆竹行業季度工作例會期間,先后于2016年3月24日和7月22日,兩次利用職務便利,接受企業老板宴請,宴請費用合計8900元由全區7家煙花爆竹生產企業分擔。此外,姚忠還擅自批準購買17760元購物卡發放給干部職工。姚忠、陳飛分別受到黨內嚴重警告和黨內警告處分,并責令退繳違紀吃喝款。
3. 淮安市淮安區交通運輸局黨委書記、局長鐘鑫違規用公車接送上下班問題。2016年12月至2017年3月,鐘鑫利用職務便利,多次違規安排他人駕駛公車接送其上下班,造成不良社會影響,情節較重,受到黨內嚴重警告處分。(江蘇省紀委)
浙江省
浙江省通報2起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問題
1. 海寧市斜橋鎮路仲村黨總支書記陸益彬違規操辦婚宴問題。2016年5月1日,陸益彬在家中操辦個人婚宴,違規收受管理服務對象及下屬所送禮金,共計1.23萬元。陸益彬還借用管理服務對象的汽車作為婚慶用車。2017年3月,陸益彬受到黨內警告處分,違規收受的禮金予以退還。
2. 玉環縣水利局下屬玉環苔山塘文旦聯營基地黨總支委員、機關黨支部書記狄根連公款旅游問題。2016年7月28日,苔山塘文旦聯營基地未經審批,擅自以組織“七一”黨員活動為名,由狄根連帶領單位26名黨員跟隨旅行社前往溫州洞頭旅游,產生旅游費用共計8480元,用公款予以報銷。2017年4月,狄根連受到黨內警告處分,違規費用已清退。(浙江省紀委)
安徽省
安徽省通報4起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問題
1. 六安市金安區東市街道建來社區黨總支書記孫宏勝等人違規購買發放購物卡問題。2017年1月,孫宏勝違規安排報賬員彭傳梅使用公款到商場以辦公用品的名義購買5000元購物卡。孫宏勝、彭傳梅等社區5名工作人員各領取1000元購物卡。孫宏勝、彭傳梅分別受到黨內警告處分,違紀所得予以收繳。
2. 當涂縣婦幼保健計生服務中心主任袁恒慶違規送禮等問題。袁恒慶多次向主管部門負責人(已另案處理)送購物卡4000元及人民幣6000元。袁恒慶受到黨內警告處分。
3. 宿州市埇橋區國土資源局計財股股長汪立海違規收受禮金問題。2015年至2016年,汪立海先后多次收受他人所送現金共計6000元。汪立海受到黨內嚴重警告處分,違紀款予以收繳。
4. 宣城市公路管理局涇縣分局路政科汪偉華公車私用問題。2016年8月,汪偉華私自駕駛單位公車到宣城市辦理私事。汪偉華受到行政警告處分。(安徽省紀委)
編輯:李敏杰
關鍵詞:違規 黨內 警告 處分 違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