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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30日前公立醫院全部取消藥品加成
財政部網站2日消息,國家衛計委、財政部等七部門近日下發關于全面推開公立醫院綜合改革工作的通知。通知要求,2017年全國公立醫院醫療費用平均增長幅度控制在10%以下,9月30日前所有公立醫院全部取消藥品加成(中藥飲片除外)。
通知指出,全面推開城市公立醫院綜合改革。7月31日前,所有地市出臺城市公立醫院綜合改革實施方案;國家衛計委、國家中醫藥局屬(管)醫院全部參加屬地公立醫院綜合改革。
通知要求,鞏固完善前4批試點城市公立醫院綜合改革。到2017年年底,前4批試點城市公立醫院藥占比(不含中藥飲片)總體下降到30%左右;百元醫療收入(不含藥品收入)中消耗的衛生材料降到20元以下;實行按病種收付費的病種不少于100個;預約轉診占公立醫院門診就診量的比例要提高到20%以上;區域內所有二級及以上公立醫院和80%以上的基層醫療衛生機構與區域人口健康信息平臺對接;60%的基層醫療衛生機構與上級醫院建立遠程醫療信息系統。
通知指出,拓展深化縣級公立醫院綜合改革。到2017年底,全面實行以按病種付費為主,按人頭付費、按床日付費等復合型付費方式,探索符合中醫藥特點的支付方式,鼓勵中醫藥服務提供和使用;縣級公立醫院門診、住院患者人均費用和總收入增幅下降,醫療服務收入(不含藥品、耗材、檢查、化驗收入)占業務收入比重提升,自付醫療費用占總醫療費用比例下降。同時,擴大公立醫院綜合改革示范。各省(區)分別確定1個城市作為省級公立醫院綜合改革示范城市;各直轄市分別確定1個區(縣)開展省級示范工作。除安徽、福建、江蘇、青海4省外,各省(區)及兵團分別推薦1個縣(市、師)作為第二批國家級示范候選縣(市、師)。省級示范城市、國家級示范候選縣(市、師)和直轄市示范縣(區)名單經省級醫改領導小組同意后,于5月15日前報國務院醫改辦。
編輯:李敏杰
關鍵詞:公立醫院 日前 藥品 綜合 改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