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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家旅游局公布處理20起“不合理低價游”等典型案件
新華社北京4月27日電(記者齊中熙)“五一”小長假即將來臨,國家旅游局27日通報了“不合理低價游”專項整治行動中查處的20起典型案件。
20起案件中,涉及不合理低價游案件10起,未簽訂旅游合同案件5起,指定購物場所案件2起,其余3起分別為擅自增加自費項目、非法轉讓經營許可以及非法經營旅行社業務。以上處罰結果均列入旅游經營服務不良信息記錄,并轉入旅游經營服務信用檔案,向社會公布。
在持續半年的整治“不合理低價游”專項行動中,國家旅游局嚴打不合理低價產品、嚴查合同簽訂、嚴管購物場所,建立專門臺賬,實行掛牌督辦,責成相關省區市旅游主管部門依法嚴查旅游企業違法違規行為,依法處罰166家,處罰金額485萬元。
國家旅游局有關負責人指出,此次通報的20起典型案件,是在國家旅游局督查督辦下,地方旅游主管部門依據屬地管理原則和《旅游法》等法律法規對違法違規企業作出的處罰。案件查處中,各地堅持以事實為依據,以法律為準繩,對當事人主要違法事實、案件性質、處罰意見以及法律依據等都有清晰認定,充分體現了依法治旅的力度和成效。
國家旅游局表示,國家旅游局對“不合理低價游”堅決采取零容忍態度,做到投訴一起,嚴查一起,有案必查,違法必究,始終保持市場整治高壓態勢。今年將繼續加大依法懲處力度。
此外,國家旅游局正積極探索建設全國旅游市場信用信息公示系統,對不誠信經營“黑名單”升級,建立旅游企業經營異常名錄,完善旅游消費警示制度和守法誠信褒獎機制,讓企業付出違法違規代價。(完)
編輯:周佳佳
關鍵詞:國家旅游局 20起 不合理低價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