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軍人社會地位“矮化” 職業榮譽“貶值”隱憂怎么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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夯實崇軍尚武的心靈“地基”
軍人職業榮譽從來都不只是部隊自己的事情,它是由國家、社會、家庭、個人共同構筑的“精神長城”。固我長城,就要在全民族、全社會中夯實崇軍尚武的心靈“地基”。
——從“觀念層面”固化。宋朝的國民生產總值超過“康乾盛世”,“走卒類士服,農夫躡絲履”,是中國歷史上生產力最發達、社會最繁榮的朝代之一,然而全社會重文輕武,最終其只能在幾場恥辱的戰敗中淡出歷史舞臺。
軍事理論家約米尼指出:“如果政府不采取措施培養人們的尚武精神,那么它為建設軍隊所采取的一切最好的措施也都將是徒勞的。”輕視軍隊和軍人的社會地位,必然會削弱軍隊戰斗精神和綜合國力,就會走向衰敗。
——從“物質層面”固化。抗戰時期,晉西北抗日根據地推行“擁政愛民運動”,制定《擁軍公約》《優待抗日軍人家屬暫行條例》,組建“優抗合作社”,為抗日軍人家屬代耕,發放優待糧、救濟糧款等優惠待遇。早在土地革命戰爭時期,中華蘇維埃共和國臨時中央政府就先后頒布《中國工農紅軍優待條例》《優待紅軍家屬耕田隊條例》,保障軍人權益、提高軍屬地位,有力激發了前線將士奮勇殺敵的動力。
馬克思說過:“思想離開了利益會馬上出丑。”軍人是“社會人”,提高軍人職業榮譽,不能忽視優撫保障這個重點和難點。這些年,我國經濟在發展、社會在進步,更應該不斷完善軍人福利待遇,提高軍人特殊勞動和奉獻的補償和撫恤標準,使軍人感受到職業榮譽的獲得感。
——從“制度層面”固化。習主席深刻指出,既要強調犧牲奉獻,又要注重發揮政策制度的調節作用,增強軍事職業吸引力和軍人使命感、榮譽感,讓軍人成為社會尊崇的職業。貫徹落實這一指示要求,就要構建體現軍事職業特點、增強軍人榮譽感自豪感的政策制度體系,真正把維護保障軍人權益納入國家法治體系,實現維護軍人權益規范化、常態化、長效化,使國家和軍隊關于軍人各項褒獎、優撫優待等政策制度落到實處。(朱達)
編輯:梁霄
關鍵詞:軍人 社會 地位 貶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