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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總則推動市場經濟法治化
法治大事,必作于精,貴在于準。民法總則推動市場經濟法治化,是從中國的實際出發,致力于解決中國的問題,也是與改革同頻共振的。關于數據、網絡財產保護的“開窗式”立法,更是對大數據、互聯網時代的積極回應
民法總則頒布已有月余。這部總共206條的民法總則,不僅進一步提升了我國民事立法的科學化和系統化,也為全面深化改革、全面依法治國奠定了堅實的制度基礎。
社會主義市場經濟本質上是法治經濟。從這一基點出發,黨的十八屆四中全會強調加強市場法律制度建設,提出了一系列立法建議和意見。其中,編纂民法典位居首位。這也在很大程度上說明民法典在市場法制中的重要地位;民法總則的頒布,標志著我國向編纂民法典邁出關鍵一步。
法治大事,必作于精,貴在于準。放眼世界,貼近具體生活情境、精準調整各種利益關系,已然成為世界法治發展的基本潮流。從立法目的上看,民法總則是為了保護民事主體的合法權益,調整民事關系,維護社會和經濟秩序,適應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發展要求,弘揚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從內容上看,民法總則確立了民法典的基本制度、框架,有效協調了民法和商法之間的關系,消除了原先存在的民法通則和有關單行法律之間的沖突、矛盾,規范了社會生活的基本規則。民法總則用提取公因式的方法規定民法基本規則,可謂是綱舉目張。
民法總則推動市場經濟法治化,是從中國的實際出發,致力于解決中國的問題。比如,法人制度是民事法律的一項基本制度。隨著經濟社會的發展,涌現出各種新的組織形式,法人形態出現諸多變化。按照法人設立目的和功能等方面的不同,民法總則將法人分為營利法人、非營利法人和特別法人三類。同時,對于個人獨資企業、合伙企業以及不具有法人資格的專業服務機構等,民法總則將其作為“非法人組織”加以規定,同時明確非法人組織雖然不具有法人資格,但也是能夠依法以自己的名義從事民事活動的組織。
在推動我國民法進一步社會化的同時,民法總則與改革同頻共振。值得一提的是,民法總則明確民事主體的財產權利受法律平等保護,強調對財產權利、債權、知識產權、股權和其他投資性權利的保護。這對于當前改革中強化產權保護來說,是最為有力的。此外,關于數據、網絡財產保護的“開窗式”立法,也是對大數據、互聯網時代的積極回應。
編輯:李敏杰
關鍵詞:民法 法治 推動 法人 市場經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