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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少琴:精準扶貧,新挑戰要有新思路
近年來,隨著精準扶貧工作的不斷深入開展,我國貧困人口持續大幅減少,貧困地區面貌明顯改觀,精準脫貧攻堅戰取得了顯著成績。但貧困人口基數大、發展能力弱,特困問題突出,因病、因災等致貧或返貧情況也時有發生,扶貧工作越往后越難,我國要實現2020年全面建成小康社會的宏偉目標,仍然面臨著巨大挑戰。
在有限時間內,要打贏脫貧攻堅戰,實現現有貧困人口全部脫貧、貧困縣全部摘帽,就必須轉變觀念。新時期還需新思路,我們要根據實際情況,改革創新扶貧開發體制機制,進一步豐富和完善精準扶貧的經驗和模式。
要在“因病致貧或返貧”治理機制上下功夫,構建積極有效的治理機制。在精準扶貧“建檔立卡”基礎上,對“因病致貧或返貧”對象入戶建卡,建立數據庫,提出有效治理措施,并實行動態管理,通過政府購買服務的方式,支持、引導社會組織特別是慈善組織和社工機構積極參與對“因病致貧或返貧”的治理。深化縣鄉醫療衛生體制改革,加強縣級醫院標準化建設,加快鄉鎮衛生院規范化建設,推進縣鄉醫療衛生服務一體化管理,鞏固和完善三級醫療衛生服務網絡,推進和完善現代網上會診系統,科學配置公共政策資源,積極推行“醫療下沉”政策,全面提升服務質量和能力,使貧困人口看得起病、看得好病。
要在做好農村低保與精準扶貧的有效銜接上下功夫,做好政策和信息銜接。增加財政投入,提高一、二類低保標準。做好扶貧數據與民政數據的銜接,抓好低保提標核查,做到與精準扶貧對象的認定同步。做好扶貧信息與民政信息的銜接,實時掌握新增和退出低保數據、脫貧和返貧數據,一、二類低保對象應由民政部門全面兜底,對今后因病或因災返貧,符合條件的要及時納入低保范圍。對不屬于低保范圍但有臨時生活困難的扶貧對象,可采用臨時救助措施解決。做好扶貧政策與民政政策的銜接,國家對扶貧標準、低保標準應按年度同步制定或調整,對于切實無勞動能力的低保對象實行分類集中供養,由中央財政予以補助。
要處理好易地搬遷脫貧中的問題與矛盾,關鍵是創造就業。整體搬遷應與區域新型城鎮化建設融為一體,從創造就業上入手,改變生活生產的環境和方式,從根本上鏟除貧困根源。提供公共政策保底,使國家公共政策資源發揮最優托底效應。優化移民易地扶貧搬遷的政策導向,對生態功能重要的貧困地區,結合自然資源優勢發展適宜產業,因地制宜提高自主“造血”機能,推動貧困地區走出一條經濟發展和生態環境保護的雙贏之路。建議在2017至2020年的脫貧攻堅關鍵時期,取消對特別重度貧困縣要求與精準扶貧項目、涉農項目資金予以配套的規定,項目資金主要由國家財政擔負。加大中央財政對特別重度貧困地區的轉移支付力度,可考慮在2020年之前將增值稅、消費稅全額或高比例留給地方,明確規定資金用于專項改善貧困地區尤其是貧困鄉村的基礎設施建設和提高公共服務水平。
要在建立新型財政扶貧支付管理制度上下功夫,重點是科學管理民主監督。脫貧資金要科學管理,公開透明,推廣陽光支付,做到精準投放資金,全程監督使用去向,及時進行成效驗收并適時公示。對于確需國家財政提供增量資金扶持的貧困地區,要做到對目標、規劃、項目、執行、監管、驗收、責任人、風險控制等全程監管。加大審計懲處力度,推進審計制度標準化、規范化,對審計扶貧資金支付行為中發現的重大違法、違紀行為加大懲處力度,保證扶貧資金使用安全。(作者為民建中央副主席張少琴)
編輯:李晨陽
關鍵詞:精準扶貧 低保 資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