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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騷擾、致傷致殘、霸王條款 小心健身房這些"坑"
致傷致殘事件不鮮見 教練上崗資歷審核待規范
近幾年大批新人涌入健身領域,但專業私教缺乏,因指導不當或不專業導致傷殘事件呈多發態勢。
2014年7月,沈陽17歲女孩張婉婷在某健身房減肥訓練營中猝死,媒體報道稱,張婉婷經歷了高負荷的訓練,并被嚴格控制飲食,事發時的教練也無相關資質和急救常識。
2015年,一名體型較胖男子因做與自身體重負荷不適合的俯身高抬腿動作意外摔倒,跟腱斷裂。當時,私教和會員還在談笑聊天,以為并無大礙。
2016年,北京研二學生珍珍在一家健身連鎖機構購買了4500元的私教課程。3個月后,醫院診斷其右側膝蓋內側半月板后角二度損害;此前,珍珍的教練一直在鼓勵她堅持鍛煉。維權的時候,這位教練拿不出任何職業認證。最后,健身房退給珍珍四千元并辭退了這名教練。
據了解,業內私教來源大致有三類:各大體育院校的畢業生、退役運動員、社會健身愛好者。甚至有的只是身材好,參加過一些短期培訓班,就能夠上崗。整個健身行業對于私教的上崗資質并沒有統一標準,從業門檻完全由健身機構自己把握。
國家體育總局職業技能鑒定指導中心《2015中國健身教練職業發展報告》顯示:在入職1-3年的健身教練中,有52%是體育院校學生,其余48%為無專業背景。
目前,健身行業比較認可的資質證書有兩類,一類是“國職證”。另一類是民間機構認證的資質證書,或健美比賽的獲獎證書。其中,“國職證”屬于水平評價類,并非強制性的。健身教練想上崗,并不代表其必須通過國職考試,取得“國職證”。
上海體育學院運動科學學院研究生導師陸大江建議,可以參考游泳、攀巖等高危行業的監管方式,把健身教練的準入制建立起來。相關教練資格實行準入制,即從事指導教學的人員必須取得國家職業資格證書,才能上崗從事相關工作。
《全民健身條例》第三十二條規定:經營高危險性體育項目的,必須具有達到規定數量的取得國家職業資格證書的社會體育指導人員和救助人員。國家2013年公布的首批高危險性體育項目包括游泳、滑雪、攀巖、潛水這四個項目。
編輯:梁霄
關鍵詞:性騷擾 霸王條款 健身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