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醫藥代表轉型需配套改革 防替藥店接著"公關"
防行賄
醫藥分離阻斷尋租,警惕替藥店接著“公關”
近年來,隨著各種監管手段的收緊,以及媒體對于藥企“行賄門”的接連曝光,一些醫藥代表想要公關也不是那么容易了。
各地衛計部門、醫院出臺各種管理規定嚴防死守,想盡辦法阻止醫藥代表與醫生的不正當接觸,藥企邀請醫生參加的各種學術會議,也被密切監管。廣東省衛計委就多次下發通知,要求各地的衛生行政部門組織轄區內醫療衛生行政機關進行自查自糾,嚴厲查處違反“九不準”的行為。同時要求各地衛生行政部門組織明察暗訪,并加強藥品的集中采購管理。
在廣州黃埔區某三級醫院記者了解到,醫院門口張貼了“禁止醫藥代表進入”“謝絕醫藥代表”的字樣;醫院內部也有規定,禁止有關人員給醫藥代表統方(即醫藥代表統計每個醫生開了多少自己推銷的藥),從而增加醫生獲取回扣的難度。廣東某學院附屬醫院還曾獎勵保安抓進院推銷的醫藥代表,每抓到一次醫藥代表與醫生有效接觸,獎勵保安1000元。
“兩票制”、取消藥品加成等醫藥體制改革舉措的推開,又進一步釋放了監管加碼的信號。就在3月下旬,廣州市婦女兒童醫療中心醫藥分離再次升級,之前成人用藥全部去院外藥店購買,如今兒童用藥也是如此。
醫藥分開切斷了醫院和藥房之間的利益聯系,藥房賣多少藥,賺多少錢,和醫院收入沒有關系。當與醫院合作的藥店多到一定程度時,患者拿到處方后,去哪家藥店拿藥的選擇范圍大幅擴大,處方將分散在各家藥店。醫藥公司或醫藥代表很難獲取處方的流向,統方將變得更加困難,這有望進一步提高醫藥代表行賄和醫生尋租的難度。
但上述黃埔區某三級醫院副院長提醒,醫藥分開后,要進一步謹防公關醫生的主體由醫藥公司變成藥店,從而讓醫藥代表換一個東家繼續干。“不能認為一分就靈。取消加成也好,醫藥分開也好,只是切斷了醫院在這一塊的收入,但并未從根本上切斷醫生私人荷包和藥品銷售之間的利益聯系。”在他看來,藥價虛高應在源頭上解決。“藥價是政府定的,它與藥品出廠價之間過高的價差,才是滋養醫藥代表亂象的溫床和土壤。”
誠然,即使醫藥分離,向醫院內部推銷藥品難度加大,患者去市場上的藥店買藥,也有可能要為行業的潛規則埋單。
“醫藥代表分兩類:一類是做零售終端,主要面對藥店;另一類是做臨床,主要面對醫院。”曾經做過醫藥代表的王美蘭給記者算了一筆賬,“如果我們是一級代理,公司把藥從廠家1.6元拿來后,公司要進行包裝、做廣告、招商,到我們業務員手里,一般是2.6元,我們業務員再加0.6元,然后我們用3.2元的價格到藥店去談,通常會談到6元錢。這6元里藥店營業員還要有一部分利潤,因為同類型的藥太多了,他得給你做‘首推’,所以我3.2元到6元中還要給營業員2元。我們定全國統一零售價是19.8元,而中間的13.8元都是給藥店的利潤。就是因為差價大,藥店才會進你的藥,你才能做主推。”
編輯:梁霄
關鍵詞:醫藥 代表 配套 改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