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掃墓祭祖 法律盲區需先“掃除”
“南北山頭多墓田,清明祭掃各紛然。”
又是一年清明節,燒紙錢、放孔明燈、掃墓是我們的傳統習俗,但有些人往往因為法律意識淡薄,而在掃墓祭祖時觸犯了法律紅線。
兜售冥幣
假能亂真觸紅線
4月3日,記者在新疆維吾爾自治區烏魯木齊市東山公墓沿路小巷看到,不少商販在兜售各類祭掃用品,最受歡迎的莫過于冥幣,但這些冥幣和人民幣高度相似,讓人乍一看難分真偽。
在一家店鋪內,記者發現一沓沓厚厚的紅色紙錢,除人物頭像不同和發行銀行寫著“天庭銀行”外,幾乎和人民幣一樣,甚至還仿造了水印效果。
“不做得像樣點沒人買啊。”經營這家店鋪的劉老板說,這種“新式”冥幣的銷量是傳統冥幣的3倍。
消費者對這類冥幣看似見怪不怪,劉老板也認為這沒有違法,但事實真的如此嗎?
烏市水磨溝區人民法院法官馬彥玲介紹,《中華人民共和國人民銀行法》第四十四條規定:“在宣傳品、出版物或其他商品上非法使用人民幣圖樣的,中國人民銀行應當責令改正,并銷毀非法使用的人民幣圖樣,沒收違法所得,并處5萬元以下罰款。”《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業銀行法》第十一條也規定:“未經中國人民銀行批準,任何單位不得在名稱中使用‘銀行’字樣。”
“冥幣印刷并不違法,我國也并沒有禁止公民印刷冥幣,但需要注意的是不能仿制人民幣圖樣印刷。”馬彥玲說,銷售祭掃用品的商販法律意識淡薄,一旦銷售此類紙錢的行為被追查,不但會被沒收違法所得,還會被處以罰款,可以說得不償失。
“消費者應該拒絕此類‘高仿’紙錢,遇到這種現象時可以向相關部門舉報。”馬彥玲說。
編輯:梁霄
關鍵詞:掃墓 祭祖 法律 盲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