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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東蓬萊客運出租市場紛爭:出租車司機換車遇加價
車主反映換車需加價
回應稱沒法硬性規定
“當地交通局、出租車公司和車行聯手,借換車之際,給新車違法加價,坑苦車主。”車主翟少春告訴記者,蓬萊市交通局稱為調整優化出租車型,出臺了幾個不合常理的規定:一是確定朗逸等3種車型為更換車型,其他車型不給過戶;二是必須在蓬萊當地購車,外地購車不給過戶。于是,出現了購車時的怪現象,蓬萊的備選車型都比周邊縣市區高出幾千元,例如新款普桑和捷達在蓬萊的定價82800元,同屬煙臺市、相距30公里的龍口市才78800元,整整多出4000元。
荊廣明手持一張發票和一張收據告訴記者,去年7月,他更換新車時,從蓬萊一家車行購買了一輛朗逸轎車,廠家出具的發票為90000元,而車行卻收取了他100500元,整整比正常售價多花了一萬多元。“我只有購買這款車才能享受從起步價7元、公里價1.5元升級到起步價8元、公里價1.8元的優惠政策,只好有苦往肚子里咽,任由他們宰我一萬多元。”荊廣明稱。
“由于車行的銷售系統問題,蓬萊車主到外地買不到車,這事實上造成了壟斷。但我們行政局沒法硬性規定。”湯副局長解釋。
3月24日,蓬萊市交通運輸局發出《給廣大出租業戶的一封信》,記者從這封信里看到,該局將在一周內上網公布備選車型,同時取消出租版限制。
過戶須交安全保證金
交通局承諾全額退還
車主翟少春反映,去年6月前后,蓬萊市交通局允許出租車辦理經營手續過戶,4家出租車公司通知必須繳納1萬元的“安全保證金”才能過戶。后來,在車主們的極力反對下才改為5000元,并要求車主拍攝視頻、寫下保證書聲明屬于自愿交納不信訪,并將資料留存公司,否則不予過戶。“公司規定每名車主要交納交強險和30萬至80萬元不等的商業險,還有什么對司機可擔心的?這個多此一舉的行為用意何在?這么多保證金去了哪里?”翟少春不解。
記者了解到,2006年,交通部等曾經聯合下發通知,要求向司機收取“風險抵押金”“財產抵押金”“運營收入保證金”等項費用的,必須限期全額返還,拒不返還的,要追究責任。
對此,湯副局長解釋,蓬萊有數家大小不一的出租車公司,最小的一家公司僅擁有36輛出租車,每月每車僅收取40元管理費,經營壓力很大。并且,如果遇到交納保險過少的車輛出了重大事故,由于證上寫著公司的名字,公司要承擔連帶責任,所以采取了這種保障方式。公司怕車主反悔,所以就錄了視頻。據他稱,該費用從去年6月開始收取,迄今一共收取了240人的費用。
“局里開始認為這是企業管理行為,后來發現程序不合法,無法律依據,我們決定將這些押金盡快全部退還給車主。”湯副局長承諾。
編輯:梁霄
關鍵詞:山東 蓬萊 客運 出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