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書法美的隱秘,藏在“距離”中
藝術“距離”說,源于德國美學界,而被現(xiàn)今美學家廣泛引用的,是20世紀初英國美學家布洛在《作為藝術的一個要素與美學原理的“心理距離” 》中所說:“美,最廣義的審美價值,沒有距離的間隔就不可能成立。 ”他認為事物自身與觀賞者的感受之間要有一段“距離” ,就是觀賞者要擺脫實用生活的約束,把事物擺在適當?shù)摹熬嚯x”之外來欣賞。比如某一事物,有許多著色、線條和聲音所縱橫組合而成的形象,科學家替這個事物尋出并命名出許多種類、許多區(qū)分和許多意義,而藝術家則把這些都忽略過去,借之以“距離”確立另外一種情趣,重新把這個事物的著色、形狀和聲音組合出新的條理來,另成為一個較為滿意的藝術形象。而且,往往“距離”越大,越觸及審美的真實,越接近審美的原本意義。
回歸經(jīng)典:書家與時代的“距離”
在文化發(fā)展史上,我國古代大多學派或士人都喜歡推崇圣賢。儒家推崇堯、舜及三代圣王,道家推崇神農、黃帝,農家推崇神農,陰陽家推崇黃帝……在汗牛充棟的史冊典籍中,充滿了對古代圣賢的贊美之辭以及對圣賢所處時代的推崇和向往。這是我們民族特性使然。這種特性滲透于傳統(tǒng)文化的每一領域,在書法——這個最為古老的藝術之中,表現(xiàn)得更為突出。毫不夸張地說,沒有哪一門藝術比書法更講究要回歸古典。迄今為止所能見到最早的書論文章東漢趙壹《非草書》 ,就是一篇強烈號召“回歸傳統(tǒng)”的書論文章。在趙壹心目中,書法地位之所以高貴,就是因為它與“當今”格格不入,是“天象所垂” 、“河洛所吐” 、“圣人所造” ,而興于當時的草書,因其“上非天象所垂,下非河洛所吐,中非圣人所造”而與世無補。
究其緣由,藝術是表現(xiàn)自身情感的,觀賞者對于所觀賞的作品要有所了解,不能脫離實際生活,這就要求與自己“很近” ,正如《莊子·逍遙游》所說“瞽者無以與乎文章之觀,聾者無以與乎鐘鼓之聲;豈唯形骸有聾盲哉?夫知亦有之。 ”但問題是,評價詮釋眼前“最近”的事實,又得依靠“很遠”的過去以往的經(jīng)驗,如果沒有過去成熟日久的經(jīng)驗支撐,便不能完全了解事物的真相,審美也無從談起。正是這一原始“以遠觀近”的基因不斷聚變,使得人們看重以往的經(jīng)驗而與現(xiàn)實的事物保持一段距離。這距離使藝術家能擺脫實際生活,忘記現(xiàn)實,盡可能把實用世界與藝術審美天地隔開,不被實用的動機損害掉原本的美感。
“厚古薄今”使得愈古愈遠的東西愈易喚起美感。這一方面不斷促進書法從源頭的起始階段汲取營養(yǎng),一方面也使古代書家更加神圣化、偶像化,成為競相攀越的巔峰。王羲之被尊為書圣的“經(jīng)驗”一旦形成,凡論書者皆以王書為準衡,唐歐陽詢在他的《用筆論》中就說:“至于盡妙窮神,作范垂代,騰芳飛譽,冠絕古今,唯右軍王逸少一人而已,然去之數(shù)百年之內,無人擬者。 ”明項穆在《書法雅言·規(guī)矩》中也說:“書不入晉,固非上流;法不宗王,詎稱逸品? ”“豈有舍仲尼而可以言正道,異逸少而可以為法書者哉? ”把王羲之書法作為盡善盡美的典型,將其絕對化、模式化,并把其他書家的藝術個性視為學不得法,這種行為無疑又為后人學書,架高了一個讓人盡其一生都須努力而又永遠也無法達到的門檻。
標新立異:書家之間的“距離”
人與人之間需要距離,如果展現(xiàn)在眼前的人太真實,那么就不會產生超越實際的美感。譬如在戲劇藝術中,劇作家會想方設法把觀眾與劇中形象的距離推遠。古希臘和我國傳統(tǒng)舊戲上的角色,往往會讓演員戴著面具或穿著高跟鞋,說話時改變腔調或用歌唱的語調,戲臺也與觀眾隔開,這都是為著避免過于近似真人而無緣產生美感之故。同樣,在書法藝術中,書家與書家之間也需要保持距離,因為書家與書家之間的關系紛繁復雜、多種多樣,有師承,有模仿,有相背,而書家要利用這種“距離”跳出這種關系,把目光專注于自身的審美特征,使自己的創(chuàng)作成為一個孤立絕緣、無沾無礙的“獨立體” 。當書家把他的心理活動指向或集中于自己書作時,他頭腦優(yōu)勢興奮中心必然導致對其他書家藝術的抑制而遠離。所以書家創(chuàng)作時,凝思默想、全神貫注,就是為了完全沉浸在自己的審美創(chuàng)造中,其他書家藝術在其心中已“別無一物” 。元趙孟頫、鮮于樞、康里巎巎等,雖然他們也對宋朝的書法有認同有贊許,但是對他們的書法觀、書法美學思想開始就保持著一定的距離。特別是趙孟頫重視書法的實用性,對蘇、黃、米等人的藝術特征、特別是美學思想并不接納。清朝在書法史上,是一個激越的時代,更是一個標新立異的時代。每位書家都在強烈地排斥著別的書家,傅山提出“四寧四毋” ,石濤提出“我之為我,自有我在” ,馮班提出“意即是法” ,個個都異同凡響,不落俗套。
象盡意生:書家與書作的“距離”
藝術美學中強調,“距離”會使現(xiàn)象“失真” ,而“失真”又是藝術審美必須具有的條件。假定我們感知過程,直接達到現(xiàn)象的“真實”世界,那么,就不會有審美現(xiàn)象的發(fā)生。如果我們眼睛是一個光譜儀,耳朵是一個振頻儀,那么審美對象就是無聲無色的客體,就不可能產生有聲有色的藝術天地。事實上,美恰恰是通過“距離”使感知失真而完成了它的審美孕育。所以,凡是藝術都帶有若干理想性,都在一定程度上摒棄寫實寫真主義。這并非說現(xiàn)實界的東西絕對不能拿來做藝術的材料,僅僅是現(xiàn)實界的事物沒有經(jīng)過“距離”的汰洗與剪裁,而生發(fā)不出藝術家所要表達的那種意念與情絲。
書法“意象”一詞是指具有強烈的精神內涵象征性的藝術形象。它是外物形象的知覺審美形式與其象征意蘊的有機統(tǒng)一。如果將“意”與“象”拆開來解釋, “象”是人的視覺所能感知到的東西,是感性的、可見的、物質的,是事物的外表形態(tài)、形象,具體而明晰,而“意”則是蘊含在具體形象中的情思、情志、情意,不能被視覺所感知,但能理解、想象,在藝術作品中是一種精神性的東西,深遠而含蓄。因此, “意”不是概念所能窮盡的,它與創(chuàng)作主體和欣賞主體的理性修養(yǎng)密切相關,與其情感、經(jīng)歷乃至個性密切相關,從而帶著一種模糊的、深微神妙的性質。所以書家常說“象”有盡但“意”無窮,力求“象外之旨” 、“弦外之音” 、“小中有大” 、“一中有萬” 、“虛涵” 、“空靈”等等。書法進入欣賞范疇之后,就遠離了“表象” ,即與“表象”保持著“距離” ,開始踏上表達書家和觀賞者意念的“感情之旅” ,生發(fā)出“氣象” 、“情象” 。這在歷代的書論中多有表述,頗為周詳。宋代姜夔《續(xù)書譜》說:“點者,字之眉目,全藉顧盼精神,有向有背,隨之異形。……撇捺者,字之手足,伸縮異度,變化多端,要如魚翼鳥翅,有翩翩自得之狀。 ”說的就是無意無情的點畫,因“距離”而成了筋骨血肉意情的有機生命體。也正如明代王夫之《古詩評選》論藝術意境的話:“唯此窅窅搖搖之中,有一切真情在內,可興可觀,可群可怨,是以有取于詩。然因此而詩則又往往緣景緣事,緣以往緣未來,經(jīng)年苦吟,而不能自道。以追光躡影之筆,寫通天盡人之懷,是詩家正法眼藏。 ”
編輯:邢賀揚
關鍵詞:書法 美的隱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