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危險的“最后一公里”:四川多地無牌電動車亂象調查
交警批商家欺騙消費者:無牌無證上路均屬違法
記者調查發現,目前四川眉山、樂山、南充、成都等地經營電動三、四輪車的商家不少,經銷商們均稱所賣的電動三、四輪車上路不需要駕照,也不需上牌。個別銷售商還稱買自己的電動三、四輪車還可買保險。記者注意到,一些門市和行駛中的電動三、四輪車輛懸掛有“川R****保”、“渝l****電”、“觀光電動車”、“低速電動車G****”、“眉山市老體協老年騎游隊****”、“四川神州老協騎游隊ZX****”、“川T****電”等五花八門的車牌,開車者年紀普遍較大,車輛制造廠家大多數來自山東、成都等地。
樂山市交警支隊直屬一大隊大隊長余洪明談及樂山城區嘉定坊附近停車場內發生的交通事故時稱,該肇事車沒有合法手續,且肇事車屬于專用車,只能在農村機耕道和廠區內行駛,上公路行駛是不合法的。因肇事者年齡已74歲了,出事后其積極想辦法賠償受害者,最后沒有追究其刑事責任。
2017年3月19日,樂山市交警支隊直屬一大隊在轄區內開展電動三四輪車專項整治時,一輛前后均無牌照的白色御捷馬觀光車從鳳凰橋方向往新廣場轉盤方向駛來。經查,該車購車合格證標注給車產品名稱是“低速四輪電動汽車”,以動力裝置驅動的輪式車輛,屬于機動車范疇。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8條規定:國家對機動車實行登記制度。機動車經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登記后,方可上道路行駛。而該車沒有行駛證,屬于無牌無證違規上路。
“商家為了賣車欺騙消費者,謊稱有‘老協騎游隊’牌照就可以上路,無需辦理什么手續。”余洪明強調,凡是沒有合法手續上路行駛的,均屬違法。
編輯:梁霄
關鍵詞:危險 四川 電動車 亂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