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社情·民意>你言我語 你言我語
醫生僅憑字條讓患者轉診他院 院方:無合作關系
“聯合體”宣傳字樣被撤下
3月24日,記者在國濟中醫醫院手足外科大廳,發現楊先生之前提到墻壁上的字樣已經沒有了,但遺留的膠水還可以看出原來的字樣。北京國濟中醫醫院醫務科主任解釋,簽名的丁某退休前在北京積水潭醫院工作,退休后被返聘到北京國濟中醫醫院,由于這層關系,國濟中醫醫院與積水潭骨科很多醫生有來往,去年十一掛牌“北京積水潭醫院手外科技術聯合體”,年底擔心患者誤解,又將牌子摘除。
國濟中醫醫院副院長盧晨表示,朱某是被聘請來的技術指導,并沒有做手術,醫院也給了他會診費。對此,朱某向記者否認自己拿了會診費,“我確實說了親自給他做手術,一開始也確實是我做的,但我腿受傷站不住,其間是丁某等其他醫生幫忙,病歷上本該寫我名字卻沒寫。”
對于手術效果,盧晨表示,患者仍在恢復期,不能定性。但可以幫忙找專家為他治療,并愿意給他一筆安撫金。
■ 回應
積水潭醫院:兩院沒有官方合作關系
北京積水潭醫院醫患辦主任陳偉表示,積水潭醫院與北京國濟中醫醫院沒有官方合作,醫生轉診的不是醫院合作的單位,從醫院管理的角度是不符合醫院規定的。醫院會進行嚴肅調查處理,進一步規范科室管理,杜絕這種事情再發生。
陳偉表示,積水潭醫院的病人如需轉診,一般會轉至與醫院合作的醫聯體單位。
至于北京國濟中醫醫院掛牌“北京積水潭醫院手外科技術聯合體”的行為,陳偉表示與積水潭醫院沒有關系。
■ 說法
醫生外出會診管理相對寬泛
中國醫師協會醫療風險管理專委會常委李惠娟表示,目前對于醫生外出會診的管理相對寬泛,對醫生的處罰有限。“盡管如此,一切都應圍繞著對病人負責的態度。如果病人有不良手術后果,醫生都有責任。”
山東豪才律師事務所醫療律師劉玉軍表示,醫生將患者私自轉到其他醫院做手術是違規的。根據《醫院轉診制度》規定,醫院轉診需經醫務科報請院長或主管業務副院長批準,提前與轉入醫院聯系,征得同意后方可轉院。按照慣例,轉診一般會轉到上級醫院,但北京國濟中醫醫院是民營醫院,顯然這一做法并不符合慣例。
對于國濟中醫醫院所稱專家朱某只是做了技術指導的說法,劉玉軍律師認為,這也是參與了手術,根據《醫師外出會診管理暫行規定》醫師未經所在醫療機構批準,不得擅自外出會診。(記者 趙朋樂)
編輯:梁霄
關鍵詞:醫生 字條 患者 合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