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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舊電梯安全隱患多 電梯“老年病”需立法診治
老舊電梯容易危害廣大居民的人身安全,有關各方必須給予足夠重視。老舊電梯強制報廢及更換費用問題,最好能通過立法方式作出明確規定,依法劃分有關各方的責任。
現如今,在城市里,電梯成為不少人每天都要接觸的“交通工具”。
根據測算,截至2016年年底,我國的電梯總量在490萬臺左右。這是國家質檢總局特種設備局副局長賈國棟在近日舉辦的2017年中國(上海)電梯業界創新發展交流研討會上透露的數據。
公開資料顯示,上世紀90年代以來,包括眾多高層住宅在內的高樓大廈開始普遍安裝電梯。作為特種設備中的一種,電梯的使用也是有“壽命”的。
2015年9月,國家質檢總局特種設備局電梯處處長張宏偉在做客“中國之聲”時表示,截至2014年年底,全國使用年限達15年以上的電梯8.2萬臺,其中部分電梯存在著嚴重的事故隱患。
老電梯安全隱患多
今年3月中旬,浙江省杭州市發布的《電梯安全狀況白皮書》稱,截至2016年年底,杭州市超過10年以上在用電梯超過2.5萬臺。
幾乎與此同時,福建省福州市發布的數據顯示,截至今年2月底,福州市共有在冊電梯46728臺,全市使用年限超過15年的老舊電梯共有1963臺。
根據北京市質監局統計數據,截至2016年6月底,北京市電梯總量達20.1萬臺,其中使用年限在10年以上的有2.7萬臺。
現實中,數量如此龐大的老舊電梯仍在繼續使用,成了影響電梯安全的一大隱患。
在杭州,截至2016年年底,全年共接到老舊電梯故障報警3940起,故障接警臺量和總臺量的比率為5.5%,是平均故障率的兩倍。
在北京,2015年,北京市質監局接到關于電梯的投訴舉報為4222起。納入高風險評估范圍的3053臺老舊住宅電梯中,只有171臺運行正常,另有2882臺存在安全隱患。
對此,中國人民大學法學院教授、商法研究所所長劉俊海告訴《法制日報》記者,老舊電梯容易危害廣大居民的人身安全,有關各方必須給予足夠重視。
編輯:梁霄
關鍵詞:電梯 安全 隱患 立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