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傷的是法官 痛的是法治
——黃爾梅委員呼吁出臺《法官人身安全保護法》
新聞背景:
去年年初北京昌平區女法官馬彩云遭槍殺;今年2月17日,江蘇省沭陽縣人民法院法官周龍被人開車故意撞倒,并蓄意行兇,經過醫院全力搶救,周龍才得以脫離生命危險;在此半個月前,1月26日,廣西壯族自治區玉林市陸川縣法院退休法官傅明生在其住所遭歹徒持刀殺害……
侵犯傷害法官的惡性事件時有發生,使法官的人身安全問題成為全國政協委員關注的焦點。全國政協委員、中國法官協會副會長、中國女法官協會會長黃爾梅特意針對基層法官人身權益實情走訪調研。走訪期間,她得到一些令人咂舌的數據:調研中的某些法院有6.3%的基層法官經常受到侵害,曾一次或多次受到侵害的高達75%。
黃爾梅在全國兩會期間接受記者采訪時呼吁,盡快制定《法官人身安全保護法》,在規范法官公平判案的同時,也要切實保護法官的人身權益。
“盡管每起針對法官的惡性傷害案背后都有不同的具體原因,但至少反映出這樣一個事實:法官職業沒有得到基本的理解和尊重。這不僅僅是法官受到傷害,更多的是國家的法治受到侵犯。”黃爾梅痛心地說,法官是維護社會秩序的重要力量,無論法官判案結果是否讓大家滿意,法律的權威和尊嚴都應予以維護、尊重。若對判決不服,完全可以行使法律賦予的上訴權利。但絕不能容忍暴力侵害法官權益的行為出現。
2016年7月,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出臺了《保護司法人員依法履行法定職責規定》。今年2月7日,最高人民法院發布《人民法院落實《保護司法人員依法履行法定職責規定的實施辦法》,進一步健全完善法官、審判輔助人員依法履行法定職責保護機制。幾乎與之同步的是,最高人民法院、江蘇省法院、北京法院等地也相繼成立了法官權益保護委員會。
“一系列的政策出臺,很明顯是一種進步,反映了相關部門高度重視保障法官的安全和尊嚴。”黃爾梅認為,政策的力度還不夠,應將制度上的保障轉化為更加專業的法律保障。
黃爾梅建議,應當對法官及其近親受到騷擾、恐嚇、毆打甚至殘害等侵害行為時的受理、處罰予以具體的規定。此外,制定《法官人身安全保護法》時,還要兼顧相關配套法律的完善。
編輯:邢賀揚
關鍵詞:黃爾梅 法官 法治